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程杏)2月21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都可以申报。
据了解,此次救助对象包括,我市范围内14周岁(含)以下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孤独症谱系残疾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残疾儿童家庭有康复意愿,儿童身体状况稳定,家庭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的。
救助标准,我市救助周期为年度1-12月。0-6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1.6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0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1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11-14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0.6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足的,按救助对象实际训练情况审核救助康复费用。
申请流程,由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携带户口簿、残疾人证、诊断证明、病历、监护人银行账号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来残联申请。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省内定点康复机构,经残联审批确认救助。
我市有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1家定点机构,可开展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