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子设备的“加油站”,充电宝小巧便捷,不少市民喜欢带它出门。那么,坐地铁携带充电宝有电池容量和数量限制吗?日前,福州地铁集团发出提醒。

根据《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相关规定,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也就是说,电压5V且容量超过20000毫安,或电压3.7V且容量超过27000毫安的充电宝不可携带。同时,每名乘客最多可携带不超过2个符合要求的充电宝乘车。

我国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建议市民从正规渠道购买质量合格的充电宝。尽量使用原装的充电插头及数据线,或者购买参数符合的相关配件,保障使用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充电宝放置在口袋及包内时,要注意不让钥匙等小件金属物品接触USB输出口,以免造成移动电源短路。

日常使用时,需多留意充电宝的外观,如果出现起鼓等异常情况,需要立即更换。温度过高时也要立刻停止使用,避免发生自燃、爆炸等危险。

福州地铁集团提醒,如乘客发现车厢内发生充电宝自燃或其他物品引发的火情,切记不要恐慌,要保持镇定。

福州地铁各列车车厢均配置了灭火器。1号线、2号线列车的灭火器设置在每节车厢标注灭火器的座椅下方;4号线、5号线、6号线列车的灭火器设置在车厢连接通道。

车厢内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求助时,乘客可以使用车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将现场情况及时告知列车司机,以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此外,福州地铁线网各站点客服中心均配置了便民手机充电设备。乘客如有需要,可前往客服中心充电。(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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