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2025年春运以来,乐山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坚定落实“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的要求,充分发扬“实干拼搏、勇争一流”的乐山公安精神,紧盯“保稳定、护畅通、守平安、促发展”工作目标,周密组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铁拳治违、铁肩除患”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三清”行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治理突出交通违法犯罪,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巡查宣防工作,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稳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5年春运期间(1月14日至2月22日),全市46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现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牢记法律红线,坚守安全底线

严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

坚决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携手共建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0 1

周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11日21时26分许。

查处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

驾驶车型:小型轿车(出租车,营运车辆)。

车牌号:川LT***9。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

违法行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5年2月19日,周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2

徐某



查处时间:2024年12月21日19时30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佛光东路。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川L6***3。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违法行为:徐某于2024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处二日拘留,并处一千二百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1月21日,徐某已被送达峨眉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3

吴某某



查处时间:2025年1月23日13时27分。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罗目镇刘山路0公里800米。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

违法行为:吴某某于2019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吴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一千二百元,行政拘留二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2月21日,吴某某已被送达峨眉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4

徐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21日14时38分许。

查处地点:五通桥区蔡金镇。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川LT***6。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违法行为:徐某于2022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处二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2月22日,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5

陈某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21日14时41分许。

查处地点:五通桥区蔡金镇。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

违法行为:陈某某于2019年9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经进一步调查,陈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陈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二千一百元,行政拘留五日。2025年2月22日,陈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6

万某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3日15时18分许。

查处地点: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

违法行为:万某某于2024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万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 7

符某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19日10时38分许。

查处地点:犍为县岷江大桥东端至下渡口1公里处。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

违法行为:符某某于2024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符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 8

郭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8日23时11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凤凰路北段。

驾驶车型:小型轿车。

车牌号:川Z0***9。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违法行为:郭某于2022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郭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处五日拘留,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2月19日,郭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9

杨某


查处时间:2025年1月24日07时34分许。

查处地点: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

驾驶车型:电动三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

违法行为:杨某于2019年、2022年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杨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罚款二千一百元,行政拘留八日。2025年2月5日,杨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10

王某某


查处时间:2025年2月15日。

查处地点:夹江县迎春西路旧大桥。

驾驶车型:电动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

违法行为:王某某于2021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王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二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聚焦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源头风险管控、路面秩序净化、安全意识提升等方面,深入开展整治攻坚,全力清除事故风险隐患,从严打击涉及交通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严厉问责行业监管不力行为,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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