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瓜尔佳
近日,越南公安改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动作:将694个县级公安单位及其下属近6000个队伍将停止运作。
公安系统不再是四级架构,而将调整为三级架构:部级—省级—乡级。
这一改革措施是越南总体改革的一部分。据环球时报报道信息,在越南政府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之后,直属机构将减少至14个部、3个部级机构,减少5个部和部级机构。与此同时,减少201个公立事业单位,并将从国家财政领取工资的公职人员人数至少减少20%。
越南副总理阮和平曾表示,此次机构精简影响到的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数量非常庞大,约为10万人。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表示,目前世界上80%的国家实行三级行政管理,而越南采用四级管理模式。因此,公安系统将率先进行试点改革。他说:“从户口登记、汽车和摩托车注册,到调查事故、盗窃案件,乡级公安都可以处理,为什么还要等县级甚至省级公安介入?那么县级公安的作用是什么?”
2月18日下午,越南公安部长、大将梁三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撤销县级公安机构后,将重新安排数万名干部、警员,并按照新的组织架构调整至省级和乡级公安部门。
其中,将优先向乡级公安部门增派人员,特别是那些面积大、人口多、安全形势复杂的地区,并在刑事诉讼、侦查、拘留、羁押和刑事执行中的协调机制。
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将军
梁三光表示,不仅是撤销县级公安,未来公安系统还将接手来自其他部委的五大管理职能。
此外,公安部还将接管多家总公司,以建设现代化、军民两用的安全产业。公安部不鼓励干部、警员在法定服役年限之前辞职。当然,品行不端、能力不行的人员,实施精简编制。
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调整地方公安组织架构的方针,即“省级全面管理、乡级坚强稳固、贴近基层”,并决定撤销县级公安机构。
目前,全国多地的省市公安干部(尤其是军衔较高的)已申请提前退休,相关调整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