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开始,延迟退休正式实施,不过有的人仍然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福利,比如说特殊工种、工龄满30年的公务员等等。以前还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他们在2025年之前可以按男性满50岁、女性满45岁办理退休,但是从2025年开始,这项提前退休政策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项新的福利待遇,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呢?
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对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因病或非因公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月申请病残津贴,且领取津贴期间,不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条新规是从2025年1月份开始实施,原来的病退政策全部取消。
我们重点来看看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分成了三种情形,计算方法有所差异。
第一种就是达到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里的最低缴费年限目前为15年,未来还会增加到20年,只要满足当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并且不到5年就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按照这个标准来发放,具体则是按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包括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相当于提前退休、领取到养老金待遇了。
比如通过计算,养老金为每月4000元,那么你的病残津贴也就是4000元,在养老金上涨时,这笔钱也可以上涨。
第二种情形就是同样满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但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比如你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1岁,但是你现在只有55岁,那么就按照这种情形来计算病残津贴,不同于上述方法,这时就只是计算基础养老金部分,不会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比如你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后为每月2000元,那么病残津贴就是2000元,当然,这笔钱也会同步调整,而且当你达到距离法定退休5年时,病残津贴也可以重新核算,也可以增加一些。
第三种情形就是不满足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的。虽然也是按照基础养老金标准来计算,但是对于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就发放12个月的病残津贴,缴费年限多于5年的,每增加1年,病残津贴可以增加3个月,等等。
从2025年开始,原来的病退政策就完全取消了,退出了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无论缴费年限多长,都可以按照不同标准来发放病残津贴,保障性其实也更加好了,比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以前还达不到病退条件,现在一样可以获得病残津贴。此外,他们虽然不能提前退休了,但是仍然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跟其他职工享受到一样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