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四川21市(州)涉企行政执法效能指数评估首期结果出炉。评估从涉企行政许可、涉企行政检查、涉企行政执法公正文明三个维度,引用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的权威数据,并对21市(州)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察,深度感受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冷”与“热”。希望以此引导全省各市(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高涉企行政执法质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让企业专心谋发展,四川各级各部门持续协同发力。
紧盯问题抓整改
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
评估结果反映出一些问题,包括部分市(州)职能部门规范性事项的落实不足,对涉企行政许可高效化、便民化重视程度不够,对市场秩序维护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
此前,某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检查计划不够优化、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较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治理重复检查,该市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差异化检查管理。同时,依托信息化执法监管体系对企业实行“非现场”监管,变“撒网式执法”为精准执法。
以个案纠错带动类案整改,解决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方能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去年,四川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分层分级分类排查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162个,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面广量大,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政府工作人员,其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执法公信力。四川聚焦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亟需提高等问题,完成全省17.96万名行政执法队人员全员轮训和21个市(州)3.7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2024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把行政执法入口端,共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请3.4万件,制发执法证2.7万件。
有力度显温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张某驾驶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车厢在路上行驶。尽管该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但该公司擅自进行改装。
“按照规定,应当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但我们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属首次违法,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违法行为整改。”执法人员表示,接受普法教育后,当事人承诺不再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最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根据行政执法处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日前,省法院、省检察院、司法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复议、检察、审判典型案例。上述案件因具有“柔性执法”典型性入选。
“现实生活中,违法行为情形多样,违法程度轻重差异较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了两种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执法单位据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于法有据、合法合理,是精细化执法的体现,也是法治温度的体现。”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法治框架下给予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多容错空间,护航企业规范经营、更好发展。近年来,四川组织编制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着力解决“小过重罚”等问题。截至目前,17个重点省级部门制定出台了本系统“五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事项428项、免予处罚事项273项、减轻处罚事项117项、从轻处罚事项317项、从重处罚事项208项。
如何让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的“牙齿”更锋利?
在德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唐津的办公桌上,有一张“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汇总表”,汇总了各区(市、县)重点企业、商(协)会联络员的信息。唐津说:“联络员会及时反馈行政执法单位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方便我们进一步核实审查处理,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
在全省范围内设置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563个,全覆盖评查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2.72万件,出台文件规范罚款事项……四川不断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当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芮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