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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4日13时20分,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龙都大队民警在辖区龙宝大街
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
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张某某在家吃午饭时喝了点酒。饮酒后,张某某并未在家休息,而是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搭载自己的妻子去上班。当行驶至龙宝大街龙宝村委会路段时被交巡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核查,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对其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照理说刚被交巡警查处过,
张某某应该吸取教训遵规守法。
可谁能想到,
仅仅过了十几天,
2月16日14时58分,
在同一个路段,
相同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当天中午,张某某与朋友在饭店聚餐饮酒。喝完酒,张某某想将自己的物品用三轮车运回家中。张某某心里想,回家距离也就两百米左右,应该不会出啥事儿。于是,张某某在明知无证酒驾违法且刚受处罚不久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车上路。最终,张某某又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现场对张某某
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
为40mg/100ml,
已达酒驾标准。
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经处罚后再次违反”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交巡警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三轮摩托车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深受老百姓青睐,尤其在农村地区使用很广泛。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由此产生的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案例中的张某某一再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广大驾驶人敲响了安全警钟,如此违法驾驶真的很危险。
交巡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酒后禁驾,持证开车。若饮酒后需出行,可选择代驾服务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安全出行;同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勿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这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基本要求。
来源: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