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华东 本报通讯员 张恺芮
“天和”核心舱展示区,游客纷纷仰头凝视;听见机器人弹奏的袅袅琴音,小朋友好奇地左右打量;人工智能“绝艺”摆出棋局,引得“高手”们跃跃欲试对上一局;“空中自行车”前,想要体验的游客排成长龙……中国科学技术馆里,尽管工作人员透露“因为中小学开学,游客少了不少”,但记者还是被现场的人潮汹涌所震撼。“再过两周,来馆里研学的学生又该多起来了,到了旅游旺季,一天能接待一万多人呢。”这位工作人员补充道。
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据统计,2023年我国科普工作经费投入突破200亿元,科普专兼职人员216万人,科技馆和科学技术类博物馆1779个。202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召开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座谈会,强调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落实科普主体责任,完善科普法律制度体系,共同推动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以此为契机,记者就科学技术普及相关工作进行了采访。
1.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相互促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感慨我们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但“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到如今嫦娥六号月背采样、梦想号探秘大洋、深中通道踏浪海天、南极秦岭站崛起冰原,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000万辆……大国崛起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竺可桢、华罗庚、钱学森、邓稼先、黄旭华……一提起这些名字,很多人内心都会 升起一股崇敬心与自豪感,立下终身投身科技事业的志向。这一切的背后,科普起着重要作用,却容易被人忽视。
现行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以来,对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3年的1.98%提升至2023年的14.14%,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4年的第11位。与此同时,正如科技部部长阴和俊在作修订草案说明时提到的,社会还存在对科普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等问题。
此次科普法修订,从法制层面明确了“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王丽慧告诉记者,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科普与科技创新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方面,科学普及是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建立高素质创新大军提供人才基础,可以为未来储备大量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等创新成果也为科普提供内容基础,技术创新为使用新的手段方式开展科普提供支持。”王丽慧表示,在科技发展方兴未艾、新兴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高质量科普也有利于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与应用,能够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更高效能,服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吴朝晖也表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研范式深刻变革,高质量科普可以推动科技成果的共享互鉴,彰显中国在全球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重要作用。
2.引领科普事业破壁升维
我国是世界上首个科普立法的国家。
吴朝晖介绍,自2002年科普法实施以来,我国科普事业蓬勃发展,但高质量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队伍建设与经费保障等方面有待加强。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指引。适应科普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新修订的科普法优化创新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从现行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表示,此次修法,着力破解制约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科普工作赋能助力,为科普活动松绑减负,从完善科普体制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和科普设施建设、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科普质量等多方面,促进激励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热情与投入,促进激励科普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新法颁布以来,我们也在积极学习。最让基层一线科普人员感到振奋的是,大家期盼已久的科普职称呼之欲出了。”云南省科协宣传部部长杨军告诉记者,无论是从经费保障、人才激励评价还是全社会科普氛围的营造上,新法的实施,都为一线科普人员注入了更多信心和动力,云南10.5万科普人员、16万科普志愿者干劲将更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宣传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座谈会上,一些单位和地方围绕宣传贯彻科普法,提出了不少具体工作安排和建议。“加强科普工作的统筹谋划,完善科普政策体系,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和地方加大科普投入、丰富科普资源、壮大科普队伍,形成推动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工作合力。”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家昌表示,新修订的科普法提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重大科技任务的科普、科普产业发展、强化企业科普、完善科普税收优惠、加强网络科普信息监管等重点内容,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适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举措。
3.让科普“李鬼”无所遁形
“一个科学小实验,带你领略大气压强的力量”“静电‘章鱼’实验:摩擦起电悬浮塑料绳”“三分钟看懂广义相对论”……打开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关键词“科普”,一连串科普类短视频扑面而来。
相较于依靠政府推动为主的“传统”科普,移动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让科学知识更加“触手可及”。但不可忽视的是,打着“科普”幌子借机带货,甚至传播伪科学、反科学内容实施诈骗的行为,亦已“魔高一丈”。夹杂着科学概念、专业术语的“科研发现”“专家披露”以科普作外衣蹭流量,什么“量子赋能农作物”“按摩穴位逆转近视”的带货推销,导致许多人上当受骗。
适应移动互联的时代之变,“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的同时,新修订的科普法也规定科普产品和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对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
“法律条款对于科普内容的创作生产和发布监管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环节不同主体的责任,实现鼓励与规范并重。”王丽慧表示,假借科普之名制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对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很大危害,新修订的科普法对此作出规定,能够引导各类主体规范网络科普信息传播,杜绝虚假错误信息泛滥,提高科普内容准确性与质量。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少受访对象都表示,科普工作是一项功不唐捐的长远事业,对待扯科普后腿、破坏科学形象的伪科学,要“人人喊打”,全社会做好科普工作,鱼目混珠的科普“李鬼”就无所遁形。“假如大家知识都提高了,这些东西就没有市场了。”年逾九旬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金涌,近年来在网上讲化学课,如今已是拥有数百万粉丝的科普博主。谈起做科普的初衷时,他的回答简单而质朴:科学普及了,就能让假冒伪劣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