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
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
相关内容如下——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预〔2025〕2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昌平区沙河镇
范围:东至南丰路,南至高教园北一街,西至北沙河中路,北至规划顺沙路(百葛路)
权属:昌平区沙河镇小寨村、王庄村、大洼村
用途:文化设施用地(A2)、基础教育用地(A3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3)、社会停车场用地(S4)、城市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8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在沙河镇政府、小寨村、王村、大洼村予以张贴。
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昌)地征﹝2021﹞12号]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根据公告内容可知: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东至南丰路
南至高教园北一街
西至北沙河中路
北至规划顺沙路(百葛路)
大致范围,仅供参考
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
看看周边现状~
南丰路
北沙河中路与高教园北一街交汇路口
北沙河中路与高教园北一街交汇路口
北沙河中路与南丰路中间空地
沙河高教园区配套高中项目
地块也在本次征地范围内
北沙河中路与高教园北三街交汇路口东北侧为高中地块
本次征地依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于2021年7月核发的关于
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023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1823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23536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16059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30113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内容为
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
期待相关项目尽快启动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沙河邻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