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安全充电,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针对电动车乱停乱放,占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检查中,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楼道内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在检查湘潭环球港小区时,发现该小区B区12幢2单元公共区域门厅处违规停放一台电动车(牌照:湘潭0225913),妨碍安全疏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边依法依规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一边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通知车主移车,车主称有事未配合移车,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 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结合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 号)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中《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12-1 中违法行为情形较轻的裁量区间,应当处量罚阶次的0-30%(高层住宅,高度54 米以上100 米以下),给予该车主处以650元的行政处罚。

受到处罚后,车主表示,一定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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