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与救护车相遇时,
大部分驾驶人
都会毫不犹豫选择
“让 行”
但是,有极个别驾驶人,却是那么地“与众不同”,在遇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时,依然我行我素......
12月6日8时许,惠阳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群众报案,称一辆号牌号码为粤B84***的小型汽车不礼让救护车,并挑衅司机。
其后交警城区二中队立刻联系报警人,报警人称相关车辆已驶离现场,未发生碰撞。
12月7日上午,为保障我区救护车在路途中顺畅、安全,及时运送伤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交警城区二中队依法传唤当时粤B84***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刘某到城区二中队接受调查。
经民警询问,刘某如实承认了未及时避让救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且对他进行了思想教育。
其后,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行为的危害性,后悔不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9项之规定,交警部门对刘某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
社会车辆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应当让行,期间如果产生交通违法,交警部门核实后是不会追究的,大家尽可放心。
但是,如果可以避让而未避让的,经调查核实后,交警部门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急救车辆通行规则和社会车辆避让原则
1
高速公路
急救车辆应借用应急车道。
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2
城市高架桥
急救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通行,并选择临近下桥口进入地面交通道路,社会车辆应依次向左侧行驶避让。
3
隧道
急救车辆应在中间车道通行,社会车辆应依次向两侧行驶避让。
4
设有公交车道的道路
急救车辆应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公交车辆应向左侧行驶避让或选择临近公交港湾停靠避让。
5
设有非机动车车道的道路
急救车辆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行,社会非机动车辆应靠右侧停车避让。
6
未设置中心隔离护栏的道路
急救车辆应靠近道路中心线行驶,顺向、逆向社会车辆应靠右行驶避让。
7
其他道路
急救车辆在行经其他道路,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社会车辆应根据急救车辆通行路线主动避让。
来源 | 惠阳公安公众号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 范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