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名登记、未报批
在管制区域内飞行
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
开出全市首张无人机“黑飞”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
郯城县公安局警航大队
南关派出所
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违法案件
并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
开出全市首例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
给予当事人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事情是这样的
警航大队在集中巡查宣防活动中
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巡防时
发现有无人机超高飞行
属于未经审批的“黑飞”操作
经调查
刘某的无人机
未进行实名登记、未经审批
多次违规超高飞行
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规定
因此
郯城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
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一图读懂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利用无人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购买登记、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
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郯城公安
编辑:小M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