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名登记、未报批

在管制区域内飞行
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

开出全市首张无人机“黑飞”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

郯城县公安局警航大队

南关派出所

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违法案件

并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

开出全市首例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

给予当事人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事情是这样的

警航大队在集中巡查宣防活动中

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巡防时

发现有无人机超高飞行

属于未经审批的“黑飞”操作

经调查

刘某的无人机

未进行实名登记、未经审批

多次违规超高飞行

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规定

因此

郯城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

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一图读懂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利用无人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购买登记、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



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郯城公安

编辑:小M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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