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最欢喜的就是征到了自己家
这样的好事情的确会发生
不过只是发生在别人身上
但是不知道哪天
才能听到自己家拆迁的好消息呀
近日,泸州又发布了
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这不仅是土地的变动,更是生活的新契机
赶紧看看
这次征地在你家附近吗?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泸江府地布〔2025〕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泸州市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 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集体土地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属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2月18日起,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泸州市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社区(村)、组(社)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泸纳府地布〔2025〕1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纳溪区X016新丰路梅子沟桥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纳溪区 新乐镇大河村第4村民小组、金凤村第12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纳溪区X016新丰路梅子沟桥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因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2月14日起,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组织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赔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30-4282771。
特此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看了这两则征地消息!
大家是不是都心痒痒的?
快把这份喜悦告诉给亲朋好友
说不定幸运就砸中了他们呢!
快把这个消息分享出去
让更多泸州人知道!
文章信息来源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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