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一自称学生家属的男子向安徽省教育厅举报滁州市定远中学提前开学补课,违反规定,教育厅工作人员接举报电话时“回怼”举报者:“(学校)提前开学,你不去就完了,这有什么好举报的?”,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情况通报称,情况属实,值班当事人已被暂停工作。

中小学何时开学,各地有明确规定。根据滁州市教体局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2025年2月13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025年2月6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而且,该文件明确要求“不得自行提前开学”。但有网友指出,滁州市定远中学要求该校高一、高二学生在2月5日(正月初八)提前开学补课。

涉事学校是否提前开学补课,各方说法不一。自称该中学高二学生透露,2月4日中午,该校高一某班级家长群有班主任通知,所有学生2月5日晚到学校上晚自习,但后来又取消到校,这可能与此次举报有关。这印证了举报内容。但定远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2月5日(正月初八)定远中学高一、高二学生并未开学。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即举报行为以及教育厅工作人员回怼举报者情况基本属实。所以,该教育厅工作人员称,已将举报涉事学校提前开学补课及教育厅工作人员被指言行不当等情况上报,正在调查处理。我们且看如何处理。应该说,因为“提前开学”才有学生家属举报,因为有举报才有回怼举报者一幕,这是该事件的基本逻辑。

先不说“提前开学”是否属实,仅就教育厅工作人员回怼举报者而言,就让人很意外。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按说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公正的办事态度,应该向举报者详细了解举报问题,依规开展调查处理。但该工作人员却给举报者泼了一盆冷水,“你不去就完了,这有什么好举报的?”之说,既显无知又显屁股坐歪。

众所周知,举报是公民的权利,是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我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按说,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依法保障公民监督权,但上述工作人员却在打击公民举报积极性,这显然不利于教育工作规范化。这折射出该工作人员对法律规定和基本常识的无知,缺职责所需要的素养。

从该工作人员回怼举报者内容来看,其明显坐歪了屁股。按理,教育主管部门应公正受理举报和投诉,不偏袒任何一方,但该工作人员的态度明显偏袒学校。以这种态度来推测,不排除该省不止一所学校提前开学补课,因为上面纵容学校违规开学。究其原因,大概是该工作人员理解学校“提前开学”,默认成绩高于学生休假权益。

之前,媒体就曾曝光某地多所中学在寒假强制学生在线自习,即要求学生保持“朝五晚十”的作息时间,早上六七点就要上线打卡,还要全程打开摄像头,接受老师的视频监督。如今又出现“提前开学”的举报,这都反映出在应试“指挥棒”驱动下,部分学校宁肯违反相关规定、宁肯牺牲学生休假权,也要以各种方式提高成绩。

当教育主管部门某些工作人员与部分学校“心往一处想”,我们就不难理解对举报“提前开学”的家长进行回怼了。希望有关方面严肃处理举报问题和工作人员言行不当,给举报者和公众一个满意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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