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收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住户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现就《关于规范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收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住户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附真实署名和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附件:关于规范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收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住户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关于规范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收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住户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教育资源实际,决定自2025年起对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招收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住户子女的入学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潮安城区“四至”范围:东至X088线(老潮汕公路),西至刘陇村,南至潮安大道,北至龙桥路。
二、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房地产证持有满一周年(截止报读当年度8月31日)以上住户的适龄子女必须于报读当年度的4月30日前(含4月30日)取得相应的潮安城区规划区(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辖属户口,方具备申请新生直接入学基本资格条件。
三、因建校时将刘陇村韩苑教师楼归入直接入学范围,现对刘陇村韩苑教师楼住户子女直接入学作出具体规定:刘陇村韩苑教师楼持有一周年(截止报读当年度8月31日)以上水电单及一周年(截止报读当年度8月31日)以上购房凭证住户的适龄子女必须于报读当年度的4月30日前(含4月30日)取得相应的潮安城区规划区(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辖属户口,方具备申请新生直接入学基本资格条件。
四、潮州市潮安区实验学校将从2025年起对新生入学使用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房地产及刘陇村韩苑教师楼房产直接入学的学生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包括户籍、房地产等信息),由学校负责校验、登记、造册、审核,报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备案。
五、被登记管理的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及刘陇村韩苑教师楼房地产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的,新产权人必须持有房地产满一周年(截止报读当年度8月31日)以上,且在使用该房地产入学的学生已不占用学校新学年度同一阶段(小学阶段或初中阶段)学位后,方能使用该房地产申请新生直接入学。
六、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及刘陇村韩苑教师楼住户房地产产权为多人共有的,该房地产共有存续期间只能为一位产权人申请新生直接入学。
七、不符合新生直接入学条件的潮安城区“四至”范围内及刘陇村韩苑教师楼住户子女,可按照学校当年度的招生方案报名参加摇号招生。
八、符合多种政策性入学条件的,只能选一种政策性条件报读。
九、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作补充修订。本意见解释权归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安区教育局、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