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打板子

“拉下去,重责40大板!”这样的台词,经常出现在描写旧时衙门断案、处罚犯人的镜头里。责以大板,是封建衙门里常用的五大刑罚“笞、杖、徒、流、死”中的杖责,俗称“打板子”。

打板子时,击打的部位有背、臀和腿。正常打板子时,场面是很血腥的。有记载称:对于常人来说,碰到下手重的差役,挨满20板子、还能保持清醒的人就很少了,往往中途连痛带怕就昏厥过去了;挨够40板子以上的,非死也重伤。

不过,据说在旧时衙门里,徇私舞弊的现象往往成风,如果犯人愿意出钱、买通了行刑的差役,那么就可以在受刑时被打得轻一些、也可以少打一些。

年父之前读史时,遇到类似情节,往往心有疑问:打得轻一些,不难做到、可以理解;可是,怎么可能会少打呢?


清朝打板子

刑罚少打的话,就是执行大老爷的判决时打了折扣。在大老爷的眼皮子底下,不圆满地完成大老爷下达的杖责任务,大老爷怎能不管不顾、善罢甘休?!……直到后来,年父在赵元任先生的回忆录里、看到了一段有关差役打板子的内容后,方才恍然大悟。

赵元任的祖父曾在冀州任知州。当时,赵元任常躲在一边看祖父审堂、看差役对犯人打板子。打板子时,他发现:差役对犯人打板子计数,开头的节拍都是“1,2,3,4,5,6,7,8,9,10”;打一下儿、叫一个数,非常清楚。

可是,等到打了十下以后,接下来的计数法就变得很奇怪了。打板子的差役不再继续叫“11,12,13”,而是叫:“1,12,3,14,5,16,7,18,9,20,1,22,3,24,5,26……”

这种打板子叫数的办法,听上去乱七八糟、似乎没有一点儿规律。如果打板子的差役真要徇私舞弊、偷偷少打几下,也就有了可乘之机,一般人真的听不出来。

当然,如果用心研究,还是能找出规律。赵元任当时还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听了几回后就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原来,十下以内叫一个数、打一下儿,自然没有问题。但从11起,打一下得叫两个字,为了保持呼吸节奏,就不能再“11,12,13,14”地叫下去了。


国外也有打板子的

他们的办法是:隔一个数目,省一个“十”字以换气。比如说,到“十一十二”时,就说“一,十二”,该说“十三十四”时、只说“三,十四”,……一直到“九,二十”。

过了二十,又多出一个字来怎么办?他们就把“二十”、“三十”那些字说成半拍子。如:“21,22,23,24……29,30,31,32,33,34……”,就叫成“一,二十、二,三,二十、四……九,三十,一,三十、二,三,三十、四……”

这样一来,打板子的差役不仅可以在打板子时保持呼吸节奏,而且由于这种计数的叫法、在旁人听起来完全没有了规律,差役们也就可以在公堂之上、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徇私舞弊、放犯人一马。当然,如果看谁不顺眼,也可以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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