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德州天衢新区晶华大道,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柳湖院区)门口路段的路边公共停车位上,一辆长时间停放的“僵尸车”引起了附近市民的注意。
这是一辆冀J3885U-河北沧州牌照的轿车,属于吉利英伦SC313系列(2012年产),从这辆车前挡风玻璃贴的年检标志来看,结合年份,不像是一辆报废车。
但经过长时间的停放,车身已布满灰尘。左前大灯(罩)出现了损坏,有的轮胎也处于“没气”状态。
透过车窗,还能看到在副驾驶位置,留有一部OPPO手机。
司机究竟去了哪里,还是发生了什么?
“僵尸车”外观老化、积满灰尘,长期停放在某处,无人维护,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甚至在高温特定天气下,车内的电瓶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会引发车辆自燃。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私家车是私人财产,尽管“僵尸车”长期停放无人管理,但是贸然处理,会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而对于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这辆僵尸车,由于没有阻碍交通,因此,对于有关部门来说,也只能选择性执法。
但是,如果是报废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于公共道路范围内的“僵尸车”可以视作违停车辆,直接予以拖移。
你身边有类似的“僵尸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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