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罪行累累的不法之徒被执行死刑,固然是正义的体现,但萦绕其间的诸多质疑也应当逐一查实
因之前发生的琐事结怨,2023年4月26日下午,临沂沂南县王泉村的村民贺法田,携带䦆头、单刃刀来到同村窦勤孝的田地西侧,两人发生口角并互殴,贺将窦残忍杀害。
贺法田归案后,供述和指认了作案所用单刃刀的藏匿位置,公安机关还查获了其藏匿的手枪(非军用)2支、子弹7发、备用枪管3根。其后,法院判处贺法田死刑。2025年2月14日,贺法田被执行死刑。
↑此前凶案发生后,沂南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征集贺法田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图据新京报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这是对罪行最重者的最高惩罚。审视这起案件,贺法田因为两家过往的冲突怀恨在心,最终将对方杀害,以其案件后果之严重、作案手段之残忍,足见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极重,加之其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落得如今下场实乃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正义的追问,还不能止步于此。
首先,悲剧为何没能及时叫停?据新京报报道,窦勤孝生前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贺法田“纸面服刑”的问题,并反映自己受到威胁以及担心被报复的情况,单只是打给110报警平台的电话就有16次。
按说,这些举报并非空穴来风,已经拉响了刺耳的警报,可结果呢?如今凶手固然已经伏法,当初的诸多关键性举报有没有被忽略、有关部门有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仍需要查个水落石出。
其次,“纸面服刑”为何阴魂未散?1987年6月,沂南法院曾以贺法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据报道,其只是在看守所呆了半年便安然无恙地回到了村里,并未进监狱服刑。
一个犯下故意杀人罪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的重刑犯,本应在羁押服刑中救赎罪恶,如果连监狱的大门都没有进,那是何其不公。如果不是贺法田再次犯事,恐怕其当年犯罪的问题早被“抹平”。案发近40年,贺法田“纸面服刑”的情况才浮出水面,是何缘由导致调查姗姗来迟,还需要彻底查清。
再次,责任追究为何困难重重?据报道,临沂中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提到,2023年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具的一份办案说明记载:经多方查证,因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贺法田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未能查到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和相关文书。2023年6月沂南县公安局一名领导向窦勤孝的女儿通报,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证实了1987年贺法田被判刑后没有入狱服刑的记录,也没有找到看守所释放他的法律文件及记录。
审视我国刑法、刑诉法、监狱法等法律,对罪犯服刑都有明确要求,就算缓刑减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也有极为严格的规定,每一个程序步骤必须记录在案,这也是最基本的常识。结果却连重刑犯“逍遥法外”的一点痕迹都找不到,这又未免荒诞。
近年来,一些“纸面服刑”案陆续被曝光,不少办案人员被严肃追责。有关部门也应顺藤摸瓜,排除困难阻力,查清贺法田当年未入狱服刑的原因,该追责的追责,不能一笔糊涂账轻易了事。
正义的身上,决不能疑云密布。一个罪行累累的不法之徒被执行死刑,固然是正义的体现,但萦绕其间的诸多质疑也应当逐一查实,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答案。也唯有如此,才能亡羊补牢,避免更多悲剧重演。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柳宇霆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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