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
今天是2025年2月15日 星期六
农历正月十八
下面小编带大家走进今天的
《辣汤早新闻》
今日天气
今天多云间晴
南到西南风3到4级
气温-2℃到14℃
徐州要闻
徐州这里被正式命名!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市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2025第2号)》。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住建局批准对臻如花园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详情见下图(点击可放大)▼
最新名单!事关电动车以旧换新
日前,徐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参与徐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企业名录(第二批)的公告》。为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由县(市、区)商务局推荐 上报,经市相关部门审核把关,现确定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门店名单(第二批),参与徐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详细名单滑动下方查看↓
最新情况公示
徐州市主城区2025年2月第一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列支情况公示。详情见下图(点击图片可放大)▼
江苏首家冰壶馆落地徐州!
日前,江苏省首家真冰冰壶馆——徐州奥体中心九紫星冰壶馆正式签约落户徐州奥体中心。冰壶馆计划于2025年6月初正式投入运营。该馆将建成全省首家拥有国际标准真冰冰壶场地、首家引进国际先进冰壶场地技术和设备、首家拥有专业冰壶教练团队的冰壶馆。场馆内设有三条国际标准竞技赛道,每条赛道长45.72米、宽5米,冰面面积达685.8平方米。馆内配备全自动温控系统,由专业团队提供运营保障,打造现代化冰雪运动空间。
无证驾驶、强行冲卡?罚!
2月12日21时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黑色轿车在接近卡口时突然加速,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对驾驶人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周某尚未取得驾驶证,执勤民警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县区动态
即日起!新沂严查!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三、四轮车违法出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环境,新沂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管严控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坚持“不上路(国省道)”“不进城(主城区)”“不带人”和“首次警告、二次查处”原则,深度应用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管控模型,严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整治范围
原“非国标”机、电动三(四)轮车禁区范围,即“三河一路”:北起铁路,南至新戴河,东起沭河,西至臧圩河。
整治重点
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超市、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
禁区范围内行驶、停放的非国标机、电动三(四)轮车
邳州多条公交线路有调整!
最新通告!
因雨污分流施工需要
邳州解放路(花园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东侧)
实施交通限制措施
邳州多条公交线路有调整!
详情滑动下方查看▼
关于9路、10路、16路、19路和50路
公交线路绕行的通告
广大市民:
因雨污分流施工需要,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解放路(花园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东侧)实行交通限制,此次交通限制于2025年3月15日解除。9路、10路、16路、19路和50路公交车在此期间临时绕行,具体方案如下:
9路
9路公交由解放路首末站发往新集方向,按原线路正常运行。由新集发往解放路首末站方向,按原线路运行至花园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左转入花园路,途经邳新路、瑞兴路恢复原线路。
临时绕行期间不经过站点:
光明桥
临时绕行期间新增经过站点:
人民广场东、消防大队、龙泉小区
10路
10路公交由新春兴发往荣国食品方向,按原线路正常运行。由荣国食品发往新春兴方向,按原线路运行至花园路与民主路交叉路口后直行,途经民主路、瑞兴路恢复原线路。
临时绕行期间不经过站点:
园林公寓、光明桥
临时绕行期间新增经过站点:
凯旋花园、涌金花园西门
16路
16路公交由桃花岛首末站发往白果西路首末站方向,按原线路正常运行。由白果西路首末站发往桃花岛首末站方向,按原线路运行至解放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后直行,途经花园路、民主路,直达桃花岛首末站。
临时绕行期间不经过站点:
光明桥、涌金花园北门
临时绕行期间新增经过站点:
园林公寓、凯旋花园
19路
19路公交由邳州东站发往碾庄工业园方向,按原线路正常运行。由碾庄工业园发往邳州东站方向,按原线路运行至花园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左转入花园路,途经邳新路、瑞兴路恢复原线路。
临时绕行期间不经过站点:
光明桥
临时绕行期间新增经过站点:
人民广场东、消防大队、龙泉小区
50路
50路公交由邳州东站发往艾山景区方向,按原线路正常运行。由艾山景区发往邳州东站方向,按原线路运行至花园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左转入花园路,途经邳新路、瑞兴路恢复原线路。
临时绕行期间不经过站点:
光明桥
临时绕行期间新增经过站点:
人民广场东、消防大队、龙泉小区
恢复原线路运行日期以道路交通限制解除可以通车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邳州市远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
贾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贾征补安置〔2025〕1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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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贾拟征告〔2024〕13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庄镇马安村、马安村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江庄镇马安村集体所有土地0.2226公顷(3.339亩)。其中,农用地0.2226公顷(3.339亩),含耕地0.0539公顷(0.8085亩)。
2、拟征收江庄镇马安村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3008公顷(4.512亩)。其中,农用地0.3008公顷(4.512亩),含耕地0.0021公顷(0.031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贾汪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贾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jw.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江庄镇马安村、马安村一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5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5年3月15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贾汪区建设大厦南楼305室(联系人:李传浩;电话:0516-68386168;邮编:221011)。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贾汪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5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庄分所(联系人:刘静;电话:0516-87910419)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美编 | 徐梦雨
徐州广电编辑 | 王峤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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