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232828.40元,用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永生,四级高级法官王梅芳出席活动,执行局副局长段博誉主持。



胡永生表示,近年来,龙亭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强化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此次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不仅是对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对失信企业的有力震慑,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活动现场,执行干警蔡鸿亮为当事人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整个发放过程公开、透明、高效。当事人纷纷对龙亭区人民法院强化执行力度、案款发放速度给予高度认可和衷心感谢。



案情回顾

张某某等27名申请人诉被执行人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龙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1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龙亭区法院于当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2828.4元及执行费,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下一步,龙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如我在执”理念,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触手可及。(李阳)

供稿: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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