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甄嬛传》中余莺儿的扮演者崔漫莉( 2012年,客串出演钟汉良版电视剧《天涯明月刀》)在直播间闹出大动静。她自曝拍戏时酒后无证驾车还肇事逃逸,等舆论哗然,在被观众指责之后,又急忙解释是在吹牛、做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未出。
不管真假,崔漫莉的行为都难以被原谅。若确有其事,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若是吹牛,她在视频里那副得意又轻慢的态度,还口出狂言 “没有摄像头还怕个屁啊”,也尽显对法律和公众的漠视。等到事情闹大,想用 “做梦” 敷衍了事,这无疑是在浪费公共资源。
越来越多的“崔漫莉”不把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放在心上,说犯就犯,殊不知明星身份并不是违法的庇护伞,舞台上的角色可以虚构,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责任却是严肃且不可逾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明星还是普通人,都必须遵守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星身份不是违法的遮羞布,更不能成为挑战法律、误导公众的借口。
公众人物的言行具有示范作用,遵规守法是最基本的要求。相关管理办法也对从业人员的道德和形象提出明确规范。背后的机构和平台也该反思,别一味追捧那些靠卖蠢、博眼球的人。流量这碗饭,不是靠脸皮厚就能吃的,只有心怀敬畏,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