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元宵佳节
亲朋好友相聚
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
虽然东营交警昨天已经发布提醒
想“久”驾,别酒驾!
但仍有不少小伙伴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2月12日
全市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10起
元宵节查获酒驾案例
案例一:2025年02月12日14时54分许,毕某某驾驶鲁E62***的白色小型汽车沿河口区河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河滨路与花园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2025年02月12日14时13分许,刘某某驾驶无号牌的蓝色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胜利大街与北二路路口南侧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2025年02月12日 22时22分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8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胜利路帝纱富士城门口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1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2025年02月12日14时56分,韩某某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沿北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二路与西二路路口时,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76mg/100ml。经查,韩某某于 2024年08月19 日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查处过。
关于酒驾
有些人存在一种认识误区
以为“酒驾”仅指喝酒后
驾驶传统意义上的机动车
而自己骑得是摩托车
殊不知
酒后骑摩托车也是酒驾
2025年1月4日15时许,李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大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大码头镇屋子村南侧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49mg/100ml。经核实,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次系无证醉驾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依法对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依法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什么是“再次酒驾”?
有的驾驶人朋友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再次酒驾”
就不算“再次酒驾”
其实不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再次酒驾”
“再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
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来源丨一大队、二大队、广饶大队、河口大队、垦利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