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3日讯 日前,淄博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相关政策细节。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据了解,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时间一方面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 3 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 元范围内,制定本地工作日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引入学校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以收取代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代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第三方机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成本等,按照公益性原则,根据不同服务项目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规范开展课后服务: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

张店区:2869980 2150126

淄川区:5130281

博山区:4297712

周村区:7875112

临淄区:7866525

桓台县:8264171

高青县:6973642

沂源县:3242802

高新区:2341733

经开区:7020569

文昌湖区:6030107

市教育局:3183976

闪电新闻记者 张润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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