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一则题为《职称评审被骗,请大家认清这家重庆公司》的文章,受到不少关注。从发文博主晒出的聊天记录中不难看到,去年12月初起,该博主向代办公司发出的询问信息,均未得到回复。

“我意识到被骗了!能帮我去公司注册地看看吗?”根据该博主向重庆晚报记者提供的相关信息,重庆晚报《陪你走》栏目组记者进行了走访。

网上冲浪冒出代办信息

与重庆晚报记者取得联系的发文博主,生活中大家称呼他为“王工”,从事建筑行业,是陕西西安人。

“去年6月初,我在网上‘冲浪’,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则广告代办信息。一家名为重庆中承锦建筑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说,可以代办陕西省职称评审,我就填写了我的手机信息。没多久,一名自称高老师的女子给我打电话,后来为了方便了解情况,她又加了我的微信。”王工回忆道,为取得他的信任,该女子发了不少公司资料以及为客户代办的职称证。

重庆晚报记者查看到王工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位高老师曾建议他去评高级职称,并称“这边渠道做您评审材料组卷后,发现您可以破格升高级的哦,不升高级的话确实有点可惜了”。高老师还向他说明,代办评副高的费用是13800元。

“最后我只让她代办中级职称的评审,前期根据协议,我先支付了4640元。实际上,全款费用是5800元。”王工说,双方所签订的网上申报服务协议书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令他颇有些疑惑的是,对方仅让他提供身份证和个人登记照作为评审资料。

说好今年1月拿证却失联

“还好没有全款支付!”王工告诉重庆晚报记者,签订协议后,他被拉进一“教务群”,几名教务人员在群内并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既没有沟通代办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也没在群里有过多交流,唯有他在群里询问进度时,几人才会以各种拖延的理由来做回复。

王工愤愤不平地说,高老师最后承诺的是2025年1月“包过”拿证,但他现在却联系不上群里的任何人。自去年12月起,无论王工如何发信息询问和打语音,高老师均未给出回应。

据重庆晚报记者了解,今年春节,王工专程来了一趟重庆旅游,询问了多名业内的朋友,大家都说业内并没听说过这家公司,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同时,社交媒体上同样有被这家公司“忽悠”的博主也私信找到他,与他分享维权经历,让他意识到自己并非被“忽悠”的个例。

“希望大家汲取教训,别被网上那些自称代办‘包过’的人用花言巧语蒙骗了。”王工目前已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

记者调查>>

代办公司频换法人和办公地

2月10日,重庆晚报记者在爱企查查到了关于重庆中承锦建筑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报告。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1月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业务培训(不含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等。

重庆晚报记者注意到,该公司法人和投资人等信息,在2024年有频繁变更的记录,刘秦美莹、王和、罗秀兰等人的信息相继出现在企业信息报告上。而其经营场所地址的变更,也从原先的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变更至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杨柳北路9号,再变更至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新南路166号。

2月11日,重庆晚报记者前往该公司变更后的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经营场所走访,物业管理人员告知,该公司登记的具体楼栋有误,可形容为“查无此楼”,并且物业对这家公司没有印象。重庆晚报记者随后在该公司网上公示的企业信息报告中看到,该公司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根据王工提供的高老师联系方式,重庆晚报记者尝试与其取得联系,但多次电话接通后均无人接听。

各方声音>>

人社:切勿轻信网上代办职称

2月11日,重庆晚报记者分别拨打了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区人社局的服务电话,向其咨询网上代办职称申报并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的服务是否可信,得到的回应均为“切勿轻信上当”“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职称申报政策规定”。

对于王工的经历,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回应道,重庆市未指定、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只按规定收取职称评审费用。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凡在重庆市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按此标准执行,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他费用。

律师:可搜集沟通记录等举证

由于目前王工已无法联系上代办公司人员,下一步,他将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针对王工提出的有偿代办职称涉嫌诈骗如何取证一问,重庆晚报记者向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事务部副主任唐柱律师进行了咨询。

唐柱提到,王工可搜集的证据包括:

■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证明对方的承诺、代办过程以及后续的失联情况;

■付款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凭证等,以证明费用支付情况;

■服务协议书,以证明对方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其他消费者同样被欺骗的情况。

唐柱还提到,如相关部门调查后核实到,该代办公司若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可以认定为诈骗。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李琅 实习生 徐瑞鞠 银开穗 程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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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丽霞

校审:周圆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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