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窦瀚洋
浙江杭州市观成武林小学副校长(中)在食堂与学生同桌就餐。倪雁强摄
新学期即将开启,浙江中小学的食堂里有了新变化。
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班级负责老师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告别了学生吃“大锅菜”、教师吃“小锅菜”的惯例。“过去师生分开吃,有家长担心学校会区别对待,如今同餐同食、同质同享,做家长的更放心。”浙江绍兴市的学生家长钱白浪说。
其实在此次立法之前,浙江已有不少学校在探索试行“一锅菜”“师生同餐”。比如杭州市东城外国语实验学校,自2022年建校以来就没设置过教师餐厅,一直实行“师生同餐”制;绍兴市上虞区鹤小集团已实行师生同餐6个年头,除班主任陪餐外,学校每天每校区还有干部陪餐、家长陪餐……
寒假前,记者探访杭州市钱江外国语实验学校时看到,食堂将做好的分餐分发到各个班级。“老师,今天的土豆烧牛肉有点咸了。”回收餐盘时,初二四班的学生向班主任黄智鹏反映。对此,黄智鹏说:“一起吃饭,大家每天都会交流,吃到不满意的,孩子会现场反馈,帮助菜品及时改进。”
都说“众口难调”,这也是立法之初的难点所在。据介绍,在立法征询意见中,就有不少中小学相关负责人提出,校园食堂在协调师生群体之间以及学生群体之间的不同口味时,确实不好平衡。
为此,各地各校都在探索。丽水市采用“6选3”的模式,学校每餐推出6样菜,师生可以自主选其中3样菜为一个套餐;宁波市取消各大中小学教工食堂的同时,将好吃不贵的自助餐覆盖率提升至80%;杭州市部分学校则将点菜权交给师生,让老师、学生共同参与主菜、配菜、甜点、水果的搭配……
早在2019年,教育部等部门便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路国连介绍,此次立法,就是要让学校负责人和老师通过陪餐,更加直观了解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也是倒逼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刚性规定。”
考虑到各地各校情况不一,《条例》并没有强制要求学校所有教职工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学校可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安排学校负责人和班级老师以轮流陪餐等方式,确保法规条款落到实处。”路国连补充道,“当然,《条例》鼓励和支持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
在杭州市钱江外国语实验学校校长赵骎看来,“师生同餐”背后,实质是通过协同监督,同步实现校园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双达标,“老师在其中尤其要做好‘发现者’和‘监督者’,不仅为自己,更为学生更快、更好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看上去都是吃的问题,背后蕴含的更是教育提质理念。”
《 人民日报 》( 2025年02月13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