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人们往往更愿意对健康养生的生活方式投入更多成本和精力,“药食同源”成为热议话题。基于此,被誉为现代科技与“药食同源”完美结合的特膳食品备受欢迎,特膳行业也逐渐发展形成规模化蓝海。不过,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特膳食品市场乱象频现。
在功效消费的强需求下,特膳食品与特殊食品发展火热
随着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全民健康意识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对营养保健产品的消费需求空前。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仅保健食品的销售额就达到了680亿元,2023年约720亿元,同比增长5.88%。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整个特殊膳食食品(以下简称为特膳食品)的市场规模将突破3000亿元。
庞大的市场规模吸引了无数玩家躬身入局。在营养品、保健品、特医食品或特膳食品的名头下,市面上具备各种功能,对健康有益的产品数不胜数。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同时,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不惜采取极端措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虚假营销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不过,问题的根源还需从特膳食品本身上面来找。从概念上来看,特膳食品的涵盖范围比较广泛。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的界定标准,像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都属于特膳食品。
一般容易与特膳食品相混淆的是特殊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不难看出,两者存在重合的部分就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区别于普通食品,特膳食品和特殊食品都具有药物治疗和日常膳食无法替代的营养与生理价值。根据《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规定,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换言之,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不可以在包装上对外宣传功效性,但特膳食品和特殊食品却可以宣传其所具有的特定功效,但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从概念上来看,作为特膳食品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适宜特殊人群食用,因为这类人群需要的膳食结构与普通人存在明显区别;第二,与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存在显著的区别。
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越来越注重通过食品来提升并维护日常营养物质的摄入。正因此,具备功能性的膳食食品和特殊食品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要远超普通食品。当然,价格和利润也超过了普通食品。
运动营养等其他特膳食品的生产门槛更低
不过,也正因为多了一项功能属性,特膳食品与特殊食品的注册或备案手续的管治也要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进行注册和备案。以保健品为例:
- 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
- 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对既属于特殊食品又属于特膳食品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但对运动营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其他特膳食品,并没有注册或备案要求,只要把生产许可证申请下来之后就可以展开生产。由此可见,在生产难度上,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特膳食品难度更小。
也正因此,笔者发现,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营养保健品企业放弃了准入门槛太高的特殊食品,转而投身到除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特膳食品上。
更细分来看,由于辅助营养补充、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等其他特膳食品因为生产周期较长,上市难度大。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面上出现的产品,更多是通过综合型膳食食品来囊括这些方面。”
对比来看,市面上运动营养特膳食品相对较多,甚至已经出现了一些独立运营的品牌并实现了快速增长。
随着营养保健行业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不少参与者正看向更加细分的赛道,在大红海中寻找小蓝海。在此背景下,以运动营养食品为代表的其他特膳食品细分赛道正在快速发展。
但整体而言,市场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特膳食品相关的法规条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不过,得益于与特殊食品的毗邻性,随着更多企业的布局,将保健产品的供应链、渠道等嫁接到特膳食品上。未来可见的是,特膳食品的细分市场将实现高速发展。
违规宣传、质量不合格,特膳食品乱象不止
众所周知,关于食品的功效性宣传一直以来都是虚假等违规宣传的重灾区,这一问题同样体现在特膳食品行业中。据前文分析,特膳食品虽然可以在外包装上标注功效,但只限定在特定功效上,且食品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此前,母婴前沿就曾曝光过,金孕安孕妇孕期特膳营养包等多个产品涉及违规宣传,刻意夸大特膳食品的功效,混淆消费者试听。
而除了违规宣传,质量不合格也成为另一大症结。早前,庶正康讯统计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四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情况通告情况。结果发现,四次公告共计抽检产品4896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67批次。其中,特膳食品出现频率高达22次。
据其统计后发现,不合格的特膳食品中,运动营养食品类有12批次,婴幼儿谷物辅食类6批次,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共2批次,以及辅食营养素补充品2批次。更具体来看,质量不达标是最主要的问题,也包括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这些产品的购买渠道一般为线上购物平台和母婴店,委托生产占比较高。
作为针对特殊人群的营养补充来源,特膳食品身兼重要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出现任何问题对消费者来说都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害。食品安全底线必须要严格遵守,只有在产品品质上下苦功夫,坚守长期主义的企业才能在快速增长的特膳食品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尤其是对于母婴行业而言,在“行业寒冬”中,母婴人更要爱惜羽毛,深度理解特膳食品,高筑诚信之强,联合有保障的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具营养价值的高质、安全特膳食品。
参考文献:
1. 庶正康讯,《质量不达标成主要问题!一季度“特膳”抽检分析》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