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2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法获悉,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发布,相某漫敲诈勒索案入选。最高法表示,利用线上平台恶意“索赔”,不仅严重侵害经营者的财产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法院依法予以打击,有利于遏制恶意差评蔓延,避免消费者被误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介绍,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相某漫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并投放异物,随后拍照反馈给平台和商家,以不赔偿就投诉相威胁先后向4家餐饮店铺索要3169元。
法院审理认为,相某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诉相威胁勒索多家被害单位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相某漫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对相某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最高法表示,消费者评价和投诉对入驻电商平台商家的口碑及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合理差评和正当投诉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商家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投诉维权渠道,通过伪造有关食品安全的事实,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经营者勒索钱财,利用线上平台商家重视评价、害怕影响生产经营等心理实施敲诈勒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