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身患偏瘫未被收监的罪犯,却在夜晚骑着电动车四处闲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法院、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对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逃避刑罚一年之久的罪犯王某作出收监执行决定。

2023年9月,王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阶段,王某突发脑梗导致偏瘫,后一直处于未被收监状态。2024年4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因王某仍在缓刑考验期内(之前犯有其他罪行),故法院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被羁押,一直在家休养。

2024年10月,被害人的母亲刘大姐在街上看到了一名酷似王某的男子正在骑电动车,震惊的刘大姐确认该男子就是王某,马上把这件事告诉了承办检察官。该院立即联系公安机关,要求查明王某是否已恢复自主生活能力,是否符合交付执行条件。

今年1月,王某接受入所体检。但体检结果显示,王某为左侧肢体无力,不符合立即收监关押的条件。但是这样的王某怎么还能骑电动车呢?

根据刘大姐提供的发现王某的地点,魏都区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监控视频。但因图像模糊,无法确定视频中的人就是王某。经查询,承办检察官发现王某曾患过轻度脑梗,对脑梗症状、医疗检查等事项十分熟悉。

为全面了解王某的身体状况,该院向公安机关出具《对罪犯王某身体状况调查的函》,检察官对王某的邻居、所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等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王某的身体、生活等情况,并调取其所在小区及周边路面的监控视频,以确定王某是否具有自主生活能力。

多户邻居及小区保安证实,王某的行为举止与正常人无异,具有自主生活能力。经查,王某此前所患偏瘫已康复,基于自己曾患脑梗的“经验”,王某在体检时故意伪装,逃避刑罚。目前,王某已进入监狱服刑。

该案线索是魏都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一案十查”工作法中发现的。该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审查办案程序是否违法、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是否有检察机关监督情形、是否需要司法救助等10项情形。针对发现的监督线索,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公安、法院、看守所等及时交流,督促其对因病未收押和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罪犯及时收监执行。该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已督促相关部门对10名应收监未收监人员依法收监执行。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作者:刘立新 屈睿 王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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