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之间常有经济借贷,但不守诚信或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升级为治安案件。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债务纠纷,避免了事态进一步升级。

2月7日晚,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自称在某商铺讨要欠款时,债务人非但不归还欠款,还出言威胁、动手推搡。与此同时,另一起警情也紧跟而来,报警人表示有人在其经营的商铺内大吵大闹、乱摔东西,干扰商铺正常营业。

派出所综合指挥室通过对报警人迅速进行“画像”,判定两起警情属于重复警情,起因为民间借贷经济纠纷。社区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面对双方进行劝阻,一面了解了纠纷焦点。

“欠钱不还,没钱不是理由,不打欠条能借钱给你是多么大的信任,你这样透支诚信,你的店更开不下去。”民警郑重地对债务人说。随后,民警又把话头转向债权人:“再大的纠纷,也不能损坏人家店里的财物,又是堵门又是叫喊,影响人家正常经营,又扰乱了公共秩序。”随后,民警将两人请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解处理。

原来,两人相识已经十几年了,一年前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借5万元,并口头约定1年内归还。但约定时间到期后,债务人一直以经营不善无法偿还为由拖欠,债权人多番催讨未果,直至2月7日发生现场冲突。

对此,社区民警采用了“个案处置+类案预防+现场普法”的三维调解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之规定,口头约定和你们的聊天记录,均可作为借贷纠纷的重要证据,作为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如果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要全额偿还。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却还是拒不执行、继续拖欠,则有可能触犯刑法。”看着债务人若有所思,民警又看向债权人:“咱们作为债权人,虽然是‘有理走遍天下’,但却不能逾规越矩、行为出格,店内的商品、财物都是债务人的合法财产,无论是出于冲动还是故意为之,损坏行为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咱不能为了一时之气,追欠未果、自己受罚,您说对不?”

两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民警也与双方聊起了相识十几年来,互相帮助、理解和支持的点点滴滴。最后,债务人向债权人诚恳致歉,双方在民警的见证下共同书写了偿还欠款协议,并对民警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2月9日,民警接到了债权人的电话,债务人于当天中午将欠款全部还清。至此,一场债务纠纷圆满化解。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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