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撬锁开灯,彻夜亮灯会被认为是形式主义吗?
碧翰烽/文
为了推进旅游发展和亮化工程,有地方竟然联合组织撬锁行动,惊乎,邪乎?
关于此次“撬锁开灯”事件,至少有五个细节值得关注:
一是古城景区。相信这也是推进亮化工程的主要原因,作为古城景区,为了吸引更多游客,这也不失为一项有力举措。毕竟,古色古香的建筑、街道,配以五光十色的夜景灯光,当然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观。
二是彻夜亮灯。为什么需要店铺彻夜亮灯?难道是24小时不夜城,如此彻夜亮灯既浪费资源,又可能影响睡眠。还有,有关方面凭什么要求店铺彻夜亮灯?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还是给店铺出钱。
作为地方,当然可以推行亮化工程,但能不能把成本转嫁到群众身上?或者说,即便是要彻夜亮灯,也应该是在夜经济方面下功夫,而不只是在亮灯方面着力。
三是撬锁开灯。按照这个行为逻辑,没有执行彻夜亮灯,就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有关方面就展开了联合执法行动,因为都是穿的制服。而且不惜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来执法。因为撬锁入室,已然违了法。
四是拆除灯箱。有商户向记者介绍,有工作人员多次上门通知他要将店铺的灯都打开,但此前他店铺外面的灯箱被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了,现在又要求他开灯,他只能把门头灯都开了。
既然是推行亮化工程,为什么又要拆除人家的灯箱?就因为影响了统一美观。殊不知,恰恰是个性化的设计,才有吸引人的地方。
五是亮化倡议。当地曾发《古城亮化倡议书》,春节期间,当地政府倡议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额外的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是倡议为何变成了强制?而且是用撬锁这样违法的手段方式。二是政府补贴有没有落实?如果落实了,店铺何以不配合?
虽然说,撬锁开灯可能只是一个个案,但是类似的事情,屡屡在一些地方城市管理当中出现,说明一些地方法治意识仍然比较欠缺,依法行政任重道远。
如果说这次不是发生了撬锁开灯,估计彻夜亮灯也不会被关注、被讨论。那么,这个要求店铺彻夜亮灯的举措,究竟是提振旅游消费的创新举措,还是形式主义、面子工程?
显然,在我们一些地方的城市管理、城市创建当中,还是存在不少形式主义现象。比如,统一店招风格、样式,不仅劳民伤财,而且破坏了店招的特色个性;再如驱赶小摊小贩,这也不能摆,那也不能卖。
还有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城市迎检,搞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如组织干部捡垃圾、劝导交通、手撕小广告、摆齐电动车、值守小区,等等,就被干部所吐槽,也被群众说成是不干正事。
而且,就如同彻夜亮灯这样的亮化工程,恐怕远不只是这个地方,其它没有出现撬锁开灯事件的地方,彻夜亮灯还算不算形式主义呢?
那么,怎么判断是不是形式主义?
其一,看看这些管理服务是不是切中了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事项。比如老百姓最为关心的就是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事项,这才是老百姓的“急难愁盼”,这也才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就拿彻夜亮灯来说,是为了好看,还是为了促进夜经济发展?又或是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
其二,听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城市管理、创建有没有形式主义?基层干部、群众深入其中,真正是最有发言权。不妨多做一些民意调查,听听一线的声音,自然就清楚了。
其三,对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检验。也就是说,每一个决策、每一项措施、每一次执法,是不是符合法治精神?是不是有法律依据?这应该是不难的,关键在于执行的思维与方式,是不是坚持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