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山东网友称
自己刚买不到1个月的新车
在春节期间
被一“熊孩子”玩火点燃
直接烧成了废品
2月8日,网友邱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1月10日提了一辆比亚迪旗下的方程豹豹8顶配版,总共花了40多万元。1月30日晚,他将新车停在小区外的路边,便上楼吃饭。酒足饭饱准备下楼回家时,却看到楼下有一群围观的人,自己凑过去一看,没想到是自己的车着火了!
邱先生回忆,他抵达现场时,自己的爱车已经被彻底烧成废品,火也被扑灭,只剩下一个车壳子。他车上的所有证件,包括行车证之类的,都被烧得一干二净,什么也没有留下。
经派出所调查,起火原因是因为一名10岁左右的小孩在他的车辆周围放烟花,不慎将垃圾桶点着了,最后将他的车一并点燃,调查后,警方最终没有立案。
由于这起事故不属于车辆自燃,并且有直接的第三方责任人,邱先生被保险公司告知,无法获得理赔。“现在我正在和律师沟通,从公安部门调取相关的调查材料,进一步和保险公司交涉。”
此外,2月8日下午,他也和肇事方的父母见了面,对方承认此事是其孩子所做,但直言无力进行赔偿。对方表示,他们去那个小区是为了将租赁房屋中的物品搬运到新房,而新房也是贷款买的。对此,邱先生正在考虑是否起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放火罪的刑责年龄为14周岁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失火罪的刑责年龄为16周岁以上,而涉事孩子年仅10岁,所以其不负刑责。但涉事孩子的父母需向车主承担民事责任。
西汉廷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桢培表示,在本案中,若无证据表明监护人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对车辆所有人邱先生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的购置成本、合理的折旧损失、因车辆损毁导致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实上
类似的事情并非仅此一件
2025年2月5日
“西昌发布”通报两起火情
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
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
发生森林火情
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
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因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
让人揪心!
孩子在燃放烟花爆竹时
家长一定要在旁边陪护
同时也要教育孩子
务必提高安全意识!
来源:红星新闻、西昌发布、话匣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