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者心服、胜诉者心安。”一名能“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法官一定是一名好法官。
抚州中院(资料图,图文无关)
“我虽败诉,也体验到了司法公正带给我的温暖。”新年伊始,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收到了这样一封特别的感谢信,鲜红的纸张,还透着年味儿。
据悉,2018年,肖某与万某等人签订合伙协议书,共同经营宾馆,后因合伙账目和分红等问题产生矛盾。2024年1月,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万某等人赔偿损失。经一审法院判决后,肖某不服向抚州中院提起上诉。
“合伙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我们除了要审慎处理案件,还要对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正确理性维权。”正在翻阅卷宗的承办法官对着其他合议庭成员如是说道。随即,合议庭又对本案上诉的各项主张、各项证据进行了一一审查分析,并梳理了肖某与万某等关联诉讼案件,对肖某和万某等的情况作细致了解,为释法明理打下基础。
法官开展法治宣传(资料图,图文无关)
“裁判书上详细阐明了诉讼主张依据不足的理由,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如出现相应规定的情况,你还可以另行主张权益,不要担心。”经二审审理,肖某的上诉因证据不足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除夕节前,抚州中院将这份判决送达给了肖某,同样,随着判决而至的,依旧是承办法官的温暖关怀。
为表达感谢,肖某还在感谢信中写道:“你们虽判决我败诉,我也欣然接受……纵观你们的整个判决书,满满体现了客观、公正……”。
王安石纪念馆(资料图,图文无关)
感谢信虽短,但如春风,也如灯塔。抚州中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做好当事人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促进当事人之间纠纷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切实履行好定分止争的审判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