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的时候,当时的李小龙受到嘉禾公司制片人邹文怀的邀请,回到香港拍摄《唐山大兄》,并且在片中饰演主角郑潮安。



当时这部戏的反派大老板是由动作指导韩英杰饰演的,韩英杰这人不简单,他是京剧艺术家于占元的女婿。这个于占元就是当时七小福的师父,这七小福之中就包括了成龙、洪金宝、元华、元彪等人,个个都是武术高手。



不过,当时七小福成员还没有名气,还是跑龙套的,而韩英杰当时已经赫赫有名了,是著名的动作演员,而是武术指导,韩英杰可以说是李小龙的前辈了。



当时李小龙在拍摄的过程中,因为武术动作的问题和韩英杰之间还出现了冲突。韩英杰想要的是戏剧化的打斗场面,就是模仿粤剧的舞台动作,其中就包含了50多个的套路动作,甚至更多。

而李小龙则不同,李小龙从小的生活环境是街头,他更喜欢的是拳拳到肉的格斗打法,就是属于街头格斗的打法,所以,两人因为武术动作问题就产生了分歧。



后来,韩英杰谈谈到李小龙的时候回忆说:“李小龙对时机和空间的控制非常好,但他出拳踢腿太用力了。”韩英杰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李小龙的身体控制力很强,出拳和踢腿的速度很快,而且李小龙不仅速度快,还力量惊人,可以看出,虽然韩英杰和李小龙对于武术方面有不同见解,不过,韩英杰还是十分欣赏李小龙。



韩英杰最后和李小龙达成妥协,两人各退一步,韩英杰继续保留了当时香港动作片的一些常规元素,如弹跳床和传统的功夫套路等一系列的重复镜头,而李小龙则被允许加入一些新的表现方式,来作为自己的标志性动作,如转身高踢、快速击倒对手,还有舔一下自己的血的电影场面。



李小龙这个舔一下自己血的电影场面,其实是来源于李小龙的一个学生拉瑞·哈克赛尔,拉瑞曾经跟李小龙说,在一次酒吧的斗殴中,拉瑞舔了一下自己的血,结果把对手吓坏了,李小龙很喜欢这个故事,于是就把这个动作加入到了电影当中。



当时饰演大老板儿子的反派是李小龙的发小刘永,两人的关系很好,刘永的母亲黎雯和李小龙的父亲李海泉是好友,因此李小龙和刘永从小就认识,经常在一起玩耍。刘永也是个练家子,他学习过六合八法拳,是空手道二段和柔道一段的高手。



刘永本以为自己身手不错,不过,当他见到儿时好友李小龙的时候,看到李小龙身上的肌肉,再看到李小龙在片场和武行演示的拳法和腿法,刘永看到李小龙的动作快如闪电,而且力量惊人,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

多年以后,刘永在节目中和日本顶级武术高手仓田保昭的谈话中说:“70年代的时候,当时狄龙姜大卫很厉害的,可是,李小龙一来,跟武术指导讲,以后没人会看他们,只会看我李小龙的。”



刘永这句话的意思是,当时香港动作演员狄龙、姜大卫拍了许多武侠片,也是有点名气的。不过,当时的动作大多数按照传统武术套路来打,也就是韩英杰的那种打法,而李小龙当时从美国回来,他要求的是全新的街头格斗的打法,李小龙认为观众会更喜欢这种真实的打法,所以,李小龙才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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