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望通过“职业闭店”等违规违法操作“金蝉脱壳”,行不通了。图/IC photo
头一天还在正常营业,第二天就突然关门;刚刚储值充卡,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以后,“职业闭店人”恐怕闭不了店了。
2月10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随着《实施办法》的出台,近年来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的“职业闭店人”乱象有望得到进一步治理。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
“职业闭店”常见的一种套路就是,“职业闭店人”通过多次委托办理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没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征信“白户”,让真正债务人得以“金蝉脱壳”,从而逃避债务。如有的“职业闭店人”就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无偿还能力的高龄老人。
这一现象,直接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因为面对变更后的并无实际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预付费用的消费者要想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变得难上加难。
不管是以何种方式“出场”,建立在滥用公司登记便利化手段基础上的“职业闭店”模式,实际已成为一种值得警惕的黑灰产业链,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冲击。
对此,《实施办法》从企业登记管理的源头明确加强对相关行为的审核、把关,特别是明确已办理的一些变更操作也可予以撤销,无疑是致力于从源头精准堵住恶意逃废债的空子。
同时,这也是向相关经营者和整个行业释放出更明确的信号:指望通过“职业闭店”等违规违法操作“金蝉脱壳”,已越来越行不通了,重视合规稳健经营,少一些投机心态,才是正道。
当然,彻底斩断“职业闭店人”的“黑手”,强化企业登记管理环节的堵漏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已经查出的乱象,更要强化对不良商家和“职业闭店人”的“一体”追责,有效提升相关违法操作的成本。
有法律人士就指出,“职业闭店人”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当事前堵漏和事后追责充分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相关黑产的土壤,最大程度遏制相关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
“职业闭店人”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乱象,《实施办法》及时给予专门规制,体现了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于市场乱象与监管漏洞的高效治理和修复能力。预付式消费本身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市场的规范更依赖于相关监管的不断完善和创新。而对“职业闭店人”给予精准打击,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于监管能动性的一种积极示范。
仍要指出的是,有效规制“职业闭店人”并不等于对预付式消费市场的规范,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如不久前举行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预付式消费市场治理依然是委员关注的焦点。多位委员建议,通过设立预付款第三方托管机制、推行格式合同备案制度等方式,规范预付费消费。
可以说,着眼行业发展现状和消费者期待,该市场的规范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更多的监管创新。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