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双模”表彰大会上,雷山法院获颁法院系统最高集体荣誉——“全国模范法院”,毕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岚和黔南自治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陈福江则获颁“全国模范法官”,他们来自基层法院、来自审判一线,在摘得“国字号”荣誉的背后,是他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奋进历程,是“如我在诉”的民生情怀。

今天起,我们开设“模范引领”栏目,与大家一同走进他们的故事,感受模范的温度与力量!

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新时代的贵州人”、贵州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法院行政、国家赔偿审判先进个人”、“毕节市优秀共产党员”、“毕节市先进工作者”......获奖无数的吴岚在审判领域成就斐然,他是一名专家型法官,也是一名广受社会赞誉的法官。

从事审判事业16年的吴岚被法院同事视为心中的标杆,大家评价他“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强,有担当,业务能力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很好。”

这些认可背后,是吴岚对公平公正的坚定追求,是多年来助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的精耕细作。

以精尖业务守护公平

法徽,是法官的身份标志,法徽上的天平,象征着公平与正义——16年来,吴岚最珍爱的,是胸前闪着法治光芒的法徽。用精良的业务能力为法徽增辉——这是他成为一名法官后的执着追求。


他深知,公正的审判,最抚人心。在办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中,因工伤认定部门以司法鉴定意见不属于职业病诊断鉴定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于是,死亡职工亲属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由吴岚负责办理,他多方调查后,根据工伤保险的立法精神,并结合在案证据,判决撤销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后来工伤认定部门根据生效裁判的指引重新作出决定,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这仅是吴岚破解审判难题,以公正司法增进民生福祉的一个缩影。

吴岚自2008年12月进入毕节中院工作以来,他从一般工作人员干起,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直至担任毕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无论身处哪个岗位,他始终注重提升审判业务能力,认真钻研审判业务知识,紧紧围绕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疑难热点问题加强调研,努力破解难题,提升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据统计,近5年来,吴岚共办理了1000余件案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名列前茅。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吴岚深知其中的重要意义,因此,他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找准把握行政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以公正司法助推法治毕节示范创建。

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他主动思考,善于梳理行政审判中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上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并撰写了《毕节市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分析报告》。针对这些问题,吴岚通过到行政机关专题授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助力提升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他到毕节市人社局就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重要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了人社部门败诉率从2020年的28.7%下降至2024年的1.27%。他积极参与普法,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他积极推动诉前协调建章立制,确保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范运行,先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的实施细则》《毕节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等文件,促推全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范运行,全市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实现连续三年下降,行政机关败诉率从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前的29.54%(2020年)下降至2024年的12.25%,为历年来最低水平。他为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积极建言献策,被聘任为毕节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为毕节市立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贡献了一名行政审判法官的智慧。

以“如我在诉”情怀为民办实事

吴岚对民生、民情有着深刻理解和体会,在审判工作中,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如我在诉”要求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高某某等人诉某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定职责的27案时,吴岚分析认为裁判方式难以实质性化解一系列行政争议。于是,他将办案方式从“结案”转为“解纷”,多次到案发地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当事人沟通协调,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最终促成当地政府出台新文件提高了补偿标准,并全面履职,27案原告全部撤诉!


将审判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为“争议解没解”,这背后体现了吴岚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的政治担当、主动作为,他更加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不厌其烦的沟通协调,近年来,他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案件,在其指导下,全市法院协调撤诉率从2020年的27.58%上升至2024年的35.18%。

他牢固树立新时代的行政审判理念,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在案件审理中,他对行政机关处罚不当的一些民生项目工程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并建议行政机关办理涉及民生领域的执法案件,要充分考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及社会效果。通过能动履职,依法保障了众多民生工程的顺利进行,为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严谨务实的责任感破解审判难题

作为毕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和贵州省审判业务专家,吴岚肩负着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业务的指导,他在法答网上回答、审核相关法律问题84条,助力全市行政审判质效提升。

他善于总结分析行政审判业务,撰写的裁判文书、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次被省法院推荐到最高法院参加评审、复审等,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毒品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全省刑事审判研讨会上荣获二等奖,被《贵州审判》采用;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法治毕节示范创建》荣获全省法院2024 年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撰写的《社保机构能否以用人单位漏缴欠缴工伤保险费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第七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三等奖;参与审理的2件案件分别荣获第三届、第七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撰写的1篇裁判文书荣获第七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行政审判面对的是‘民告官’,‘官民’和谐对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意义重大。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不仅要通过司法裁判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要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助力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吴岚对自己“法官”的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解读。

来源:贵州法治报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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