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今年1月发布了《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明确了技术调查官的选任领域、选聘办法、任职条件、职责和参与办案要求等。随后,通过严格筛选,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会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正式聘任了首批60名技术调查官。

  据介绍,技术调查官主要从机械、通信、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领域从事生产、管理、研发、设计或者专利审查、专利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任,实施动态管理。技术调查官由行业协会、有关单位等推荐,经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审核后从中选择聘任。首批技术调查官分别由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推荐,综合考虑了专家的专业匹配度和各领域覆盖面。

  根据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就案件所涉专门性技术问题履行的职责有8项,包括明确技术事实争议焦点,对技术事实的查明提出建议;在检察官主持下参与调查取证、进行勘验、检查;参与案件讯问、询问、听证、论证等活动;必要时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会议,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进行说明,接受询问;经法庭许可,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席法庭,就技术事实进行说明等。(记者刘硕、邢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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