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出台的
省级政策文件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依法选择项目投资人,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服务。
《办法》适用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特许经营活动。
具体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一起来看
全国率先出台
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2023年11月以来,聚焦特许经营项目,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全面落实新机制政策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填补了新机制出台后我省省级层面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空白。
该《办法》明确了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论证、投资人招标、投资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的全过程管理措施,具有开创性、标杆性意义。
根据《办法》,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同时,明确了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省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项目投资人和项目公司等各主体的职责。
在投资人招标方面,《办法》指出适当放宽联合体成员方的数量,更广泛地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项目。此外,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盈利能力不足的项目
可通过政府资金支持等改善效益
为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办法》要求特许经营方案应对项目盈利能力进行研究分析,项目经营收入应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盈利能力不足的项目可通过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资源补偿改善效益,但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
在运营管理方面,《办法》有着严格规定,项目公司应根据批准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执行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同时强调,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批准减免通行费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扩大减免通行费车辆的范围。
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
《办法》还优化了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工作流程,通过明确市(州)政府按照属地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将原来按项目逐一申请省政府授权的方式简化;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义务,提高前期工作效率,有力促进新项目更快落地;落实新机制要求,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运营、移交监管。
其中,《办法》明确,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应依法无偿向项目所在市(州)人民政府移交项目。还规定,移交保证期满,市(州)人民政府在扣除因项目公司违约已使用的移交保证金后,应及时退还剩余费用。
来源:四川发布
编辑:杨雪
校对:刘睿娟
责编:黄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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