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海国勇寄语检察机关
以耕地保护“小切口”
守护粮食安全“大民生”
在古城乡高标准农田,全国人大代表海国勇(中)听取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保护耕地检察履职情况。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办理涉耕地案件,有效遏制了耕地‘非农化’。”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唐河县仪勇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海国勇在听取该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保护耕地检察履职情况后说。
唐河县拥有耕地245万亩,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棉、油基地,连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据介绍,2024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先后办理涉耕地案件66件,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污染点87处,修复土地120余处2000余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4万亩。2023年4月,唐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某生化有限公司员工杨某、许某分别将工业废液向高标准农田区域内的干沟里倾倒,这些废液中重金属超标,对农田造成严重污染。2024年2月,唐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7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杨某、许某相应刑罚,判决某生化有限公司及相关被告人共同退赔环境损害应急处置相关费用26.1万元。
海国勇对该院办理的这起污染高标准农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表示肯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检察机关要以‘府检联动’机制为抓手,融合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检察职能,以耕地保护‘小切口’守护粮食安全‘大民生’。”海国勇说。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刘立新 牛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