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江边上的黄石江滩公园内,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变巡回审判为“行走的普法课堂”。

2024年3月初,被告人张某某与方某共同商议以电捕方式在长江鄂州水域进行捕鱼,将渔获物出售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后两人邀约被告人徐某、包某某等三人参加,同年4月至5月间,5人先后十几次在夜间一同到约定地点使用电捕鱼装置电鱼,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黄石港区法院主持调解,5名被告人与公益诉讼起诉人黄石港区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5名被告人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共同购买成鱼697千克和幼鱼59万余尾,在电捕鱼水域进行放流,并承担本案生态损失评估费用。

图为庭审现场。

李梦婷 严进 摄


近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两山”巡回法庭到安溪县大坪乡大坪村开庭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

2022年1月,被告人张某多次到大坪乡萍州村土村山场采挖野生金橘,涉案金橘物种名称为山橘,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庭审中,张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联合县检察院、林业局、乡政府就地开展普法活动。

图为庭审现场。

苏明坡 唐巧云 摄


年过八旬的廖某因赡养问题将三名子女诉至法院。2月6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因廖某体弱多病,潼南区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开到双江镇某村村委会,在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认真做子女思想工作,通过庭审调解,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该案将择日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

周红梅 摄

来源:人民法院报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