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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领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合同条款、多方利益博弈以及法律规定的准确适用。作为律师,深入剖析此类案件并总结经验,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将以一起典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从律师专业角度进行深入解读,并分享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的胜诉心得。

一、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买受人):刘阳、王悦

被告(出卖人):张峰、李丽

第三人:阳光房产中介公司

二、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刘阳、王悦与张峰、李丽就北京市西城区一处房屋的买卖产生纠纷,阳光房产中介公司参与其中。刘阳、王悦要求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张峰、李丽则对违约金提出异议,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违约责任认定及违约金数额确定方面。

(一)案件背景

合同签订:2021 年 6 月 15 日,因子女上学及落户需求,刘阳、王悦经阳光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与张峰、李丽签订购买北京市西城区 X 号院 X 号楼 X 层 X 房屋(以下简称案涉房屋)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合同约定房屋总价 568 万(房屋成交价 538 万、家具家电装修配套作价 30 万),房屋最迟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

合同履行:签约当日,刘阳、王悦支付定金10 万,向阳光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保障服务费 22720 元及居间代理费 124960 元。此后,刘阳、王悦积极准备首付款,而西城房价上涨,他们多次催促出卖人履行合同。期间,刘阳、王悦因租约到期,协商提前入住遭拒,同时得知出卖人对央产房超标款有顾虑。

纠纷产生:2021 年 7 月 7 日,出卖人通过中介告知无法办理央产房上市,需单方面解除合同,刘阳、王悦希望继续履行,三方协商共同推进。7 月 19 日,出卖人正式通知房屋无法办理上市,终止合同。7 月 22 日,刘阳、王悦要求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遭拒。

(二)双方诉求及观点

刘阳、王悦诉求及观点:请求判令张峰、李丽返还定金10 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总房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 113.6 万元。认为张峰、李丽构成根本违约,在房价上涨后以央产房无法上市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

张峰、李丽诉求及观点:同意返还定金10 万元,但不同意支付违约金。理由包括:签署的合同系格式合同,不合理加重其违约责任,且未对其进行明确提示或说明;签订合同时房屋不满足上市条件,刘阳、王悦知悉风险应承担责任,阳光房产中介公司未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已及时告知无法办理上市并提供替代房源,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刘阳、王悦实际损失不大,索要巨额违约金于法无据,且违约金过高,申请酌减。

(三)第三人陈述

阳光房产中介公司称与己无关,不发表意见。若双方解除合同,可以退还居间服务费和保障服务费。

(四)证据情况

刘阳、王悦证据: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定金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明合同约定及张峰、李丽违约事实。

张峰、李丽证据: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已及时告知无法办理上市,提供国家统计局房产价格数据证明房价未明显波动,主张刘阳、王悦损失不大。

三、案件分析

(一)合同效力认定

刘阳、王悦与张峰、李丽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等,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应按约履行义务。

(二)违约认定

张峰、李丽违约判定:张峰、李丽作为出卖人,有义务确保房屋可按约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其自述房屋因央产房超标处理导致履行障碍,且明示交易无法继续,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张峰、李丽抗辩理由分析:格式合同抗辩方面,虽合同为格式合同,但张峰、李丽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审慎阅读义务。关于风险知悉抗辩,刘阳、王悦虽知晓房屋为央产房且当时未取得上市手续,但张峰、李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相关手续并完成交易,其未履行承诺构成违约。中介责任抗辩方面,阳光房产中介公司是否尽责与张峰、李丽的违约行为并无直接关联,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违约金判定

双方虽约定了违约金,但张峰、李丽申请酌减。考虑到刘阳、王悦仅支付定金10 万元,且知晓房屋性质及签约后不久就得知无法履行的事实,综合其诉讼损失,法院对违约金予以酌定处理。

四、裁判结果

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张峰、李丽返还刘阳、王悦定金100000 元。

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张峰、李丽支付刘阳、王悦违约金200000 元。

驳回刘阳、王悦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胜诉办案心得

精准把握合同条款: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条款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关键。律师要仔细研读合同,明确条款含义和适用条件,如本案中对违约责任、房屋交付时间等条款的准确理解,为案件分析和诉讼策略制定提供基础。

注重证据收集与整理:全面收集和整理证据至关重要。引导当事人收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本案中,刘阳、王悦提供的沟通记录有力证明了张峰、李丽的违约事实。

深入研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支持当事人诉求。本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的规定,成功论证张峰、李丽的违约行为及责任承担。

合理运用诉讼策略: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对方可能的抗辩理由,制定合理诉讼策略。如本案中,针对张峰、李丽的抗辩,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多方面进行反驳,增强说服力。

关注案件细节与当事人诉求:关注案件细节,了解当事人真实诉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本案中,考虑到刘阳、王悦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情况,合理主张违约金,最终得到法院支持。

通过办理此类案件,律师应不断总结经验,提升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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