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研究院 文章/宋薇



一、基本案情

原告大熊系西安市雁塔区**路任意门小区1号楼1单元102室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康夫同为该小区1号楼1单元 202 室房屋的所有权人。双方系上下楼关系。被告哆啦A梦公司系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的公司。2018年12月,被告康夫房屋因厨房地漏返溢致室内漏水,并下渗原告大熊房屋厨房、餐厅、客厅区域,事后康夫对原告房屋室内渗漏遗留痕迹进行了粉刷处理。2020年11月19日,原告外出返能发现案涉房屋墙面、天花板等多处再次出现渗漏现象,导致房鼩多处家电、物品受损。被告康夫发现仍系厨房地漏返溢所致,通知被告哆啦A梦公司,该公司安排保洁进行保洁,并对管道进疏通,疏通出类蝴蝶结铁丝,长约 30厘米。后原告遂就漏水原因赔偿事宜与被告康夫、被告哆啦A梦公司进行协商沟通,但均无结果。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该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原告大熊确因涉案房屋漏水而遭受损失。根据《鉴定意见书》之内容,被告康夫与被告哆啦A梦公司是应对原告因涉案房屋漏水所受损失承担责任,并结合鉴定意见既考虑当事人多各自过错程度,酌定由各自被告康夫承担责任比例为50%,被告哆啦A梦公司承担责任比例为30%。

三、典型意义

对于该类邻里纠纷案件,基本呈现出两方面的共性特征。

第一,楼房漏水责任主体不明和漏水原因不明。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多主体交叉的情况,这时责任主体的确定就需要以查明漏水原因为前提,可能涉及到业主、承租人、装修公司、相邻楼层业主、物业、开发商等多个主体。而漏水原因的查明则需要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及评估,根据鉴定结果对责任主体予以确定并划分承担责任的比例。

第二,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范围和价值不明。房屋被浸泡后,受损的装修家电及贵重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比如珍藏字画、珍贵药材等有些无法确定价值的,而往往这两个方面都需要进行鉴定。因此在案件代理时,应以此为第二个重点,抓案件争议焦点,必要时仍需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及评估,应以鉴定报告为依托,据理力争,为当事人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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