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牛栏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牛栏山镇富密路与京密路交叉口路旁绿地内,有大量的废弃纸质单据、包装盒、塑料瓶罐、烟头......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是周边一家从事洗车服务的场所,在清洗车辆过程中,将清理掉的废纸、包装盒、饮料瓶、烟头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至绿地内所致。


当事人随意抛撒、倾倒生活垃圾的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违法行为属实,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法做出了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下,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接受了处罚,在规定期限内将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并表示今后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垃圾分类及定点投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违反条款:第十六条第四款: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处罚条款: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图文来源:醉美牛栏山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编辑:顺义在线小编鱼儿

新闻爆料:Zhy_kfhg

顺义微商城超值商品

顺义在线

79.8元干洗任意2件,99元/3件,138.8元/4件,158.8元/5件运动鞋/冬装套餐。全市免费上门取送,洗衣用UCC国际!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秒杀!

别忘了

互动留言

哦!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