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8日讯(记者 史思同)多年前山东胜通集团(简称“胜通集团”)财务造假事件的余波仍在。
近日,财联社记者获悉,大公国际即将迎来新一场诉讼:中信银行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将包括胜通集团及大公国际、国海证券等在内的10位相关被告诉诸法庭,开庭时间为2月10日。
“目前胜通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处于案件办理阶段,我公司尊重法律流程并积极配合。”2月8日,大公国际对财联社记者回应表示。
涉600亿财务造假事件,“看门人”职责失守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国际”)此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仍为此前胜通集团财务造假事件之余波。
公开资料显示,胜通集团成立于1997年,主营业务是钢帘线和化工等业务,曾被誉为山东“钢帘线大王”。2011年以来,胜通集团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36.5亿元,且其主体及相关债券连续多年获得大公国际给予的“AA+”及以上评级。
然而,这一光鲜表象在2018年之后便开始迅速崩塌。2018年以来,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接连出现多笔到期债务违约,偿债能力持续恶化,最终于2019年3月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末,胜通集团总资产为86.12亿元,而总负债则为156.14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81.31%。
胜通集团突如其来的流动性危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着证监会介入调查,其内部财务造假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三家子公司制作虚假财务账套、虚构购销业务,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为亏损。
与此同时,这一经营状况也暴露出相关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失守问题,曾为胜通集团提供服务的大公国际及中天运、粤开证券、国海证券等多家机构先后遭到监管处罚。
“本系列案件是公司债券市场中介机构未履职尽责的典型案例。”彼时,证监会就该系列案件表示,督促中介机构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是夯实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监管部门需坚持“一案多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其中,2022年3月末,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大公国际在为胜通集团2016年至2018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及2016年至2017年发行的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出具评级报告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评级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大公国际责令改正,同时没收业务收入165.09万元,并处以330.19万元罚款。
同时,除面对监管的处罚以外,大公国际也同样需承担失职所带来的其他法律后果——部分债券投资者接连发起诉讼,要求大公国际等相关机构就债券发行人胜通集团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其损失的连带责任。
“目前胜通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处于案件办理阶段,我公司尊重法律流程并积极配合。”大公国际对财联社记者回应表示。而对于该案件所涉纠纷的具体情况及影响等相关问题,大公国际则未做过多说明。
官网信息显示,大公国际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成立以来,大公国际先后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70多个行业的近万家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此前多次被罚,变身国企后合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胜通集团财务造假事件外,此前轰动一时的“五洋债”欺诈发行案件中,大公国际就曾因未勤勉尽职而曾承担相关连带赔偿责任。而近年来,大公国际也曾多次卷入不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对此,大公国际回应财联社记者表示,证券虚假陈述案是整个中介机构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时期的历史项目所带来的阶段性问题,同时还是监管部门进一步压实评级机构看门人职责的体现。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胜通集团项目为大公国际2016年至2018年所评的项目,是大公国际战略重组前的项目。而就在这一阶段,大公国际曾因内部管理缺陷等相关问题接连遭受处罚。
其中,2017年9月份,大公国际因内部管理存在缺陷,财务管理独立性不足等问题,被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责令整改,要求切实提高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水平。
随后2018年8月,大公国际又因“内部控制机制运行不良,内部管理混乱”“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等问题同时受到证监会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处罚,包括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证券评级业务、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以及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受此影响,彼时大公国际市场占有率曾一度降至历史低点,同时员工更是流失过半。与此同时,大公国际也自此迎来重要转折点:引入中国国新等股东进行战略重组,摇身一变为央企控股子公司。
2019年5月,大公国际原股东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北京化行宏良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退出,中国国新、北京仕行宏良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国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成为其新进股东,分别持股58%、33%、9%。同时,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也由关建中变更为吕柏乐。
随着央企血液的注入,大公国际持续推进合规发展,业务也逐渐恢复。“自2019年11月复业以来,仅半年(大公国际)各项业务快速复苏,不仅克服了疫情的影响,还呈现快速发展之势。”吕柏乐此前介绍称。
大公国际告诉财联社记者,战略重组以来,其公司引入央企成熟规范的管理模式,始终把合规运营和评级质量提升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无合规不评级,先后开展了评级质量提升、技术提升等三年行动,公司规范化水平及行业影响力获得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