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文化产业

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2024年度



根据《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慈文改办〔2024〕6号)和《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慈文改办〔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日期

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8日

02

申报对象

在慈溪市内注册和纳税,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相关文化产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03

申报材料

各申报项内容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度,按照一项一申报的原则,设置封面、目录等,按申报要求和材料提交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各项申报要求和材料详见《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慈文改办〔2024〕6号)(附件1)《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慈文改办〔2024〕8号)(附件2)

04

格式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所有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汇兑材料盖骑缝章(申报表见附件3)

2.材料使用A4纸打印,其中要求提供照片材料的,应在A4纸或专用A4大小相片纸打印,每张A4纸照片排版不超过两张,并注明照片内容。

05

申报流程

1.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进行排摸、动员属地符合政策和申报要求的项目,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对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填写汇总表(附件4)统一提交到市文改办(市委宣传部710办公室)。

3.市文改办将根据《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慈文改办〔2024〕6号)《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慈文改办〔2024〕8号)文件明确的审核、兑现流程完成相关工作。

06

其它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存档。

2.联系人:韩鑫盛,联系电话:0574-89590710


·附件·

01

《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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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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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4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

扶持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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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4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

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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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委宣传部

编辑 | 陈旭

审核|吴奇林 胡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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