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21新健康(Healthnews21)原创作品

作者/韩利明

辑/季媛媛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正风肃纪反腐走向纵深。

医药行业因资金链长、权力集中、利润空间大,是腐败风险高发区。在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深化拓展医药等重点领域反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招投标”“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行贿”等关键词频繁被提及。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发布多篇文章点名医疗腐败,释放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其中,《时代专论丨科学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指出,在医药领域,需要深化推动医药体制改革,重构整体医药管理体系,并且通过改革有效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从根源上消除医药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我国医药领域反腐已取得系列成就。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教授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行业风气得到净化,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等现象减少,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公正;行业合规意识提升,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更加重视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推动行业创新发展,企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2025年,在邓勇教授看来,将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医药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加强数字化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行业自律,医药行业协会和学会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在药品研发、监管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我国医药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医药反腐攻坚:存量未清、手段翻新

上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文章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在医药招投标领域,因其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利益链条长,容易滋生腐败,向来是医药反腐的重点。以贵阳市此前发布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例,该报告列举有医院未经公开招标直接与供应商签订或续签合同,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2.43亿元等情况。

此外,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不仅体现在腐败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方面,还体现在腐败类型的不断演化上,特别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不断伪装变异、翻新升级。

具体而言,从腐败类型来看,以合法形式掩盖腐败目的、期权变现、政商“旋转门”与银企“旋转门”、“影子公司”与“影子股东”等问题突出;从腐败主体来看,扶植“代理人”掩盖权钱交易、培养“关系人”代为保管不义之财、通过“围猎”精心“挑 选”或“培养”行贿对象等方式使得腐败更加隐蔽化。

从腐败形式来看,以收受干股方式收受贿赂,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收受贿赂物品但不办理权属变更等问题屡见不鲜。


央视新闻在日前播出的《反腐 为人民》的电视专题片中,就提到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茂生为了遮掩受贿行为,其大部分受贿所得都是找人代持,王茂生让医药供应商把部分钱存到以他人名义开的证券账户,但却是自己在实际控制。

此外,在《为了人民的利益》《纵深推进—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等反腐专题片中,也提及不同手段的腐败形式。有的以送礼掩盖受贿事实;有的则是涉及资产并购,如某制药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便是盯上了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在支持张某某的制药公司并购相关资产后,王小林便从中谋利。

毋庸置疑,关键环节、关键部门、关键人群一向是医药反腐工作的重心。但“微腐败”,看似涉及金额不大、影响范围较小,但因其直接侵蚀公众切身利益,也逐渐成为反腐工作深入聚焦的重点领域。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笔谈丨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也强调,“蝇贪蚁腐”表现多样、成因复杂,分布点多面广,必须统筹协调各方监督力量同时发力,紧盯医疗等方面突出问题精准出击,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在2024年12月底公开的《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整顿医药领域乱象,全国共立案5.2万人,处分4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634人。其中,留置处级以上干部675人。

但受贿与行贿是腐败的一体两面,行贿不查,受贿不止。2024年起,医疗领域反腐整治思路也从“惩”向“惩”“治”结合发展,监管部门根据问题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例如近年来部分医药代表涉嫌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等行为,让整个群体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被“污名化”。2024年11月底,国家药监局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医药代表准入、备案、学术推广、禁入等关键环节管理,重点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的全过程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接待管理等,引导有序合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

不过,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目标来看,《时代专论丨科学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强调仍然要以改革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领域的制度体系,从而减少腐败机会、堵住制度漏洞,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方面,从宏观层面要推动各领域、各部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该文章强调。


具体到医药领域,邓勇教授分析,“医疗方面要健全整合型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加强监管考核,规范诊疗行为,防止过度医疗。医保方面要推进省级统筹,改革支付方式,建立合理收费机制,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医药方面要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医药代表行为,打击商业贿赂。”

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邓勇教授补充。

以医保基金为例,2024年以来,各级医保部门发现并通报了多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事件,向外界传递着违法违规必究的信号。其中,国家医保局在今年4月正式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且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码上”严监管。

国家医保局在其官网也多次呼吁各定点医药机构: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要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规范作业,认真自查自纠,若有违规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并主动退回涉及医保基金。充分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不空刷、不串换、不采购(非法渠道药品)、不销售(非法渠道药品)”的要求,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而在改革具体落地过程中,邓勇教授也提醒部门协调存在难度,医疗、医保、医药分属不同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协调不畅、利益难以统一的问题。

“利益调整阻力大,改革会触动部分群体和企业的利益,如药品集中采购可能影响药企利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能影响医疗机构收入,遭遇一定的阻力。”邓勇教授补充,“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才和技术方面相对薄弱,可能影响改革的推进。”

图片/21图库

排版/许秋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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