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以来,国家层面出台《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以下简称“新机制”),聚焦特许经营项目,对编制审核特许经营方案、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前,我省针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先后出台的《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19〕6号)、《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川交规〔2022〕9号)均已到期失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和新机制政策要求,加快推动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完善省级层面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一
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64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特许经营期限等予以明确。
第二章职责,明确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省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项目投资人和项目公司等各主体的职责。
第三章特许经营论证,明确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要求、主要内容和审核流程,重点对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政府投资支持(资本金注入、建设期投资补助)及资源补偿的规模和方式进行测算。
第四章投资人招标,对项目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投标人基本条件等予以明确;适当放宽联合体成员方的数量,更广泛地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地方国企参与项目需按新机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建设管理、第六章运营管理和第七章项目移交,明确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八章附则,明确项目信息公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管理要求以及《办法》有效期。
二
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该办法是国家层面新机制下全国首个专门针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出台的省级政策文件,填补了新机制出台后我省省级层面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空白,明确了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论证、投资人招标、投资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的全过程管理措施,具有开创性、标杆性意义。
二是深化方案论证规范政府支持。该办法要求特许经营方案应对项目盈利能力进行研究分析,项目经营收入应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盈利能力不足的项目可通过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资源补偿改善效益,但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
三是优化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该办法优化了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工作流程,通过明确市(州)政府按照属地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将原来按项目逐一申请省政府授权的方式简化;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义务,提高前期工作效率,有力促进新项目更快落地;落实新机制要求,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运营、移交监管。
三
相关解释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依法选择项目投资人,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服务。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可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政府授予投资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高速公路项目,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管 |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编辑 | 余茜、尹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