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实施。
记者了解到,从《通知》施行之日起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两位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热点问答——
(一)问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是只需要符合《通知》规定即可吗?
回答:不是的。《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包括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还需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还款期数。
(二)问题:如何理解“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例如某男同志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到61岁11个月,那贷款到期日是多久?
回答:出生日期在1965年1月至1976年8月期间的男性,虽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不满63岁,但贷款到期日可按不超过68周岁(63岁后5年)执行。女性同理。
本通知自2025年2月8日起执行,以受理时间为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黄雪松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卢娅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