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工作,2月7日,银川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工作部署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景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银川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审判实践,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强化“审教结合”,做好“庭外功夫”,关注“延伸效果”,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路径,逐步形成全链条、立体化防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后继有人的根本大计,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知责明责,深刻领悟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坚定扛起未成年人审判的政治责任、发展责任、社会责任、法治责任,明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要守责尽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要专责督责,严格贯彻落实“三审合一”实施意见,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的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监督治理,充分发挥“三审合一”审判职能作用,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水平。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刻认识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更大需求和更高期待。立足本职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推动“三审合一”机制实质化运行,高质量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案件。
二要立足审判职能,工作上狠抓落实。贯彻“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罪错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挽救与保护并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完善诉非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涉未成年纠纷化解效果。
三要加强互联互通,协调上形成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与工青妇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或配合未成年人案件庭审和帮扶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四要创新完善机制,服务上精准见效。充分运用好“前端有效预防+中端公正审判+后端帮教回访”全链条的“三端发力”未成年人审判新模式,促进法治供给和法治需求两个维度的有效融合。进一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以生动鲜活的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改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五要强化队伍建设,能力上持续提升。邀请心理学、教育学等专家对未成年人审判团队法官进行授课,让法官能以温和且坚定的姿态,走进未成年人的内心世界,理解他们的困境与诉求。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案例研讨,不断更新法官专业知识储备,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让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在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征程中,始终保持敏锐洞察力与高效执行力,以专业且温暖的审判,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撑起一片晴空。
文源 | 刑一庭
审核 | 卢友权
编辑 | 慕雨芙
责编 | 马海婷 李玉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