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上)

1.明治政府的成立和1868-1869年的战争

1866年12月,孝明天皇去世。在倒幕派的拥立下,年仅16岁的睦仁天皇即位。1867年反幕军开始东进,迫使将军德川庆喜辞职,还政天皇。德川幕府则企图用形式上的还政,以天皇为招牌,继续维持幕府的统治。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和岩仓具视等掌握了政权,并得到一些商家在财政上的支持。他们决定彻底剥夺将军的权力,勒令他交还土地。这一决定引起将军的反抗。


1868年1月3日,倒幕派以天皇名义发布了《王政复古号令》,声称恢复幕府统治以前的那种由天皇独揽统治大权的政治局面,宣布废除幕府及一切旧的官制,建立由总裁、议定、参与组成的三职制的天皇政府。总裁由炽仁亲王担任,议定由公卿和藩主担任,参与由廷臣、藩士和平民担任。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等倒幕派中坚人士都担任了"参与"。新政府成立后,幕府看到大势已去,决定发动战争作最后的较量。1868年1月,德川庆喜以"除君侧之奸"为名,亲自率军从大阪出发,进军京都,扬言要把未成年的天皇从奸臣的围难中解救出来。在德川庆喜挑起战争的情况下,新政府立即派兵还击。幕府军同以萨摩、长州两藩军队为主力的新政府军在京都附近的鸟羽和伏见发生激战,德川庆喜战败,逃往大阪,最后回到江户,企图组织最后的抵抗。

鸟羽、伏见战役后,京畿以西各藩全部归附新政府,宣誓效忠天皇。2月,新政府组织以西乡隆盛为实际领导人的东征讨幕军,向江户进发,宣布要为民伐罪,得到沿途各阶层人民的支援和响应。幕府当局看到自己已溃不成军,遂决定投降。新政府畏惧人民的反封建斗争进一步深入发展会不利于自己统治地位的稳固,便对德川庆喜有所让步,双方达成协议。德川庆喜于4月投降,政府军占领江户。新政府没有将德川庆喜处死,而是准许他回到家乡水户藩,并给他保留了领有80万石大米的领地。

德川庆喜投降后,关东和本州北部地区的幕府残余势力拒绝投降,组成了以会津为首的北部诸藩的联盟,举兵负隅顽抗。新政府军乘胜前进,1868年9月占领会津藩要塞松若城,接着平定了本州全岛。1869年5月新政府军大获全胜。

在胜利局面既定前夕,即1868年10月,新政府宣布改江户为东京,并定为日本首都,次年3月,国都由京都迁至东京。1868年10月23日,天皇睦仁将年号改为"明治",即取中国古籍《易经》的"圣人南面听天下,向明而治"一句话之涵义。政体是天皇制,睦仁年幼,实权掌握在改革派武士手中。明治政府适应地主资产阶级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自上而下的资本主义改革,史称"明治维新"。



2.明治政府的改革措施(1)施政纲领

如前所述,1868年1月3日,明治天皇颁布《王政复古诏书》;稍后又于4月颁布《五条誓文》;6月发布《政体书》。这几个文献涉及日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是明治政府初期的施政纲领和改革纲领。

《五条誓文》的内容是:广兴会议,万事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伦;官武一体,以至庶民,各遂其志,毋使人心倦怠;破除旧类之陋习,一本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国之基础。

《五条誓文》表达了地主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方面的基本要求,倾向近代化、倾向民主的意向已很明显。

《政体书》曾被认为"明治政府最初的宪法",它是关于国家制度和机构设施的基本构想,基本遵循了近代欧美资产阶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来确立国家政治制度和统治机构。《政体书》明确规定实行太政官制。太政官掌握全权,下设行政、议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在地方设置府或县,受中央政府——太政官统一领导。"太政官制"采用了日本古代王朝使用的名称,而又模拟了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实权掌握在行政官手中,辅佐天皇处理政务,从而完备了天皇亲政体制。明治政府的官制后来又有变更,"太政官制"也进行过若干次修改,其中明治四年的修改,使国家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央设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及参议,总揽政务,下设内务、外务、大藏、陆军、海军、司法、工部、文部等省。在国家机构的调整中,公卿和藩主逐渐被排除,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逐步加强,下级武士改革派如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等人的地位不断加强,掌握了实权。

(2)奉还版籍与废藩置县

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1869年和1871年,明治政府先后实行"奉还版籍"(版,指土地;籍,指户籍)和"废藩置县"的改革措施。奉还版籍是明令各大名交出土地和人民的封建领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掌管和统治全国的土地和人民;废藩置县是打破藩界,把全国分成3府、72县(3府即东京、京都和大阪),由中央任命县、府知事治理政务。

旧藩主迁居东京,政府发给相当于过去领地收入的俸禄。这一措施改变了过去由大名控制地方的封建割据局面,形成了以天皇为中心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一措施为其他方面的资本主义改革奠定了基础。

(3)废除封建等级制度

1872年明治政府宣布废除旧的等级身份制,实行士、农、工、商"四民平等"。除"具有神性"的天皇外,均改变原来的封建身份,大名、公卿改称华族,武士改称士族,农、工、商和贱民统称平民。

废除武士佩刀制度,各等级间可以通婚。实际上,并没有实现"四民平等",华族和士族在政治经济方面拥有很多特权,如政府发给他们俸米。1876年修改俸禄制度,制定以公债代替俸禄的条例,公债券一次发给领受者,有人用于购买土地,成为新兴地主,有的投资工商业,成为资本家。总之,封建身份制的初步改革以及职业和迁移的自由,扩大了地方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基础,有利于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4)地税改革

1872年以后明治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原始积累的土地政策。1872年政府下令废除自1643年颁布的关于不得买卖土地的禁令,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自由种植。1873年,明治政府又颁发《地税改革条例》,废除过去以土地产量为标准、水田纳米、旱田纳款的旧税制,实行新的地税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全国各地,不论水旱田,统一按土地法定价格征税,税率为3%,丰歉之年不予增减;新地税皆用货币交纳,由土地所有者承担;土地所有者还要附加缴纳合地价1%的"村费"。明治政府的土地政策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占农民总数的佃农没有13土地,只好靠租种地主的土地过活。1877年1月,由于农民的斗争,地税降至地价的2.5%。1881年地税改革基本完成。土地和地税改革剥夺了领主土地所有权,确立了新兴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标志着日本近代土地所有制的形成。日本循着地租——地税——经营国家企业、扶持特权商人、发给封建主年俸(不少封建主将此款投资办企业)的方式,进行资本原始积累;同时许多小生产者破产,沦为雇佣工人。这又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5)军事改革和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

明治政府建立起常备军和警察,作为推行新政权职能的主要暴力工具。内战结束后,明治政府把各藩舰队统编为国家舰队,以后又进行扩充。1871年,从萨摩、长州、土佐三藩中挑选精良士兵组成近卫军,作为天皇近卫军队。1872年,太政官发布征兵法令,向全国人民征兵,建立现役和预备役的常备军,称"皇军"。日本军队一方面效仿西方模式,另一方面又保留了封建武士道精神,许多旧有的武士充当了新式军队的军官,他们强调忠君爱国的封建传统思想。为了培植陆军骨干,1873年设立了陆军大学。

为了控制国内政局,对国内革命力量进行镇压,日本效仿欧洲建立了近代警察制度。1872年司法省设立了警保寮,统一指挥全国警察。1874年又决定警保寮归内务省掌管,在东京设立了警视厅,警察派出所遍布全国城乡,形成了全国性的庞大的警察网络。1873年还制定了统一的监狱条例,以后又建立了监禁政治犯和长期犯人的"集治监"。

(6)工业化的方针——殖产兴业

"富国强兵"是日本明治维新的目标。日本经济与西方相比差距很大,明治政府首脑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意识到必须向西方学习,"求知识于世界"。1870年维也纳举办世界博览会。日本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拨款60万日元,成立博览会事务局,由工部大臣佐野常民率70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赴奥参观学习(工部省在1870年成立)。为了考察欧美各国的财政经济制度和工业生产情况,1871年11月,明治政府派出了一个规模更加庞大的代表团,由岩仓具视带队,包括许多政府要员,如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滕博文、山口尚芳等赴欧美访问考察。使团正式成员48人,另有59名留学生随行。这次出访的任务是:第一,谈判修改幕府末年和西方一些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禁止外国军队在日本驻扎;另一个任务是实地考察欧美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法律和文化制度。1873年9月,使团人员陆续回国。他们花费一年多时间访问考察了英、美、法、比、德、俄等十几个国家。他们的考察结论是:发展资本主义应该学习英国,搞军事建设要学习德国。

1874年5月,大久保利通向政府提出了"殖产兴业"建议书。所谓"殖产兴业"就是充分发挥国家政权的力量,动用各种政策手段和国库资金,干预国家经济建设,扶植和发展资本主义。建议书强调指出,一个国家的强弱是由人民的贫富决定的,人民的贫富又取决于物产的多寡,物产的多寡又与是否鼓励人民搞工业有直接关系,归根到底在于政府是否鼓励殖产,推行殖产兴业政策,国家就能富强。

为了贯彻"殖产兴业"的方针,从1874年起,明治政府大力创办国营企业,以官办的"模范工厂"引导民间兴办工业,大量引进西方先进技术,改造幕府时期的工业企业,并聘请外国技术人员加强本国技术力量。为了加强技术力量,政府选派大批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当他们学成回国以后,就取代了政府用昂贵代价聘请的外国专家。到1889年,外国专家均被解聘。在引进外国技术和设备的工作中,日本也发生过盲目引进的偏差,或单纯地强调引进,忽视了自己实际管理水平的提高。

1880年以后,贯彻殖产兴业的政策由大力创办国营企业向扶植和保护私人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政府把连年亏损的企业出售给私人。1885年以后,除军事工业外,民用工业全部低价卖给了资本家。由于私人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日本从80年代中期开始了工业革命。在早期的工业革命热潮中,日本的工业、农业、铁路运输业、造船、对外贸易等行业均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例如,交通和通讯事业,19世纪70年代,日本修建东京至横滨铁路,后来有私人兴建铁路。1877年日本引进了电话,首先在东京和横滨之间使用,以后推向全国。1885年前后,电报干线基本建成,近代通讯网落逐渐形成。

(7)"文明开化"和教育改革

19世纪70年代,明治政府在国民中推行"文明开化"政策,学习西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主要是学习欧美国家的教育、科学、文化和生活方式,以建立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新日本。这是日本学习西方的一次社会思想改革运动。

在"文明开化"运动中,明治政府进行了教育改革。改革的方针是提高国民知识水准,普及初等教育;培养科技指导人才,创办科技教育机关;掌握欧美的先进科学技术。1871年明治政府设立文部省,统辖全国文教事务。

1872年颁布了纲领性教改文件《学制》,发展欧式教育,重视普及小学教育,规定小学要实行近代化教育,学制为6年。日本把接受小学教育、服兵役、纳税定为"国民三大义务",带有一定的强制性。1873年,小学就学率为28%。1902年上升到92%。不到半个世纪,日本就普及了初等教育。1872年日本创办东京师范学校,1874年设立东京女子师范学校,许多地方也都设立师范学校。1877年创办东京大学,设立法、理、文、医等学部。1880年东京大学设研究生院,1885年发展为综合性大学。该大学成为传播近代科学、培养造就科技人才的中心。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日本办起了大量的农业学校,培养了大批农业技术专业人才,促进了农业稳定而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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