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记者魏玉坤、戴小河)记者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投产装机规模超过5800万千瓦,电站利用小时数稳步提升,产业发展态势整体向上向好,已成为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办法以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为目的,提出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立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以下四方面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切实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项目规划、核准、建设、运行全过程,加强各环节监督管理,打造生态环境友好型工程。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国家统筹开展抽水蓄能需求论证,立足当前、统筹长远,科学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全国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总量规模,合理引导发展预期。

三是坚持优化布局。在做好全国和区域抽水蓄能总量规模布局优化的基础上,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站点条件、电价承受能力、电网接入等因素,优化明确具体项目布局。

四是坚持有序建设。牢牢把握能源基础设施定位,统筹电力供需、区域协调、产业链协同等因素,合理确定分年度抽水蓄能发展规模,指导全国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有序建设,既注重适度超前,又避免过度超前。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办法明确的职责分工,统筹衔接、形成合力。持续跟踪问效,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工作细则,适时开展交流互鉴,推动办法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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